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不良资产化解需求增加,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提供发展空间。不良资产管理产业链分为上游不良资产来源、中游接收处置以及下游投资三个环节,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在产业链中发挥不良资产接收和处置的作用。
不良资产的上游来源主要包括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以及财政不良资产。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随着国内宏观经济低位运行和结构调整深化,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持续攀升。非银金融机构的类信贷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主要是企业形成的各类坏账,近年来非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规模大幅攀升。
中游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不良资产后进行经营、处置并从中获取收益,不良资产本身的不良属性意味着更大的固有风险和更高的经营专业性要求。不良资产供给的逆周期性和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周期性叠加,决定了其业务周期很长、盈利体现很慢且处置回收的不确定性很大。
下游投资者是不良资产的最终购买方,主要包括各类投资机构、工商企业及个人等。
地方AMC是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多元化市场格局中的重要一员,以国有背景为主,业务发展受区域环境影响较大。我国不良资产管理市场已形成“全国性AMC+地方AMC+银行系AIC+其他AMC”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地方AMC是经省级政府批准设立,专门从事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的地方性金融组织。
地方AMC主体经过了2014-2018年的快速扩容,2019年以来进入整体适度增长,2021年以来行业主体数量基本稳定。截至2024年末,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认可并公布名单的地方AMC共59家,较上年末减少1家。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控股的地方AMC数量为46家(占比77.97%)。
地方AMC业务发展与区域内不良资产规模和质量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同时区域经济和金融环境、区域法制和政策环境、区域机制配套等对其影响较大。
2019年以来,行业持续“严监管+鼓励展业”的政策基调,引导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回归主业,并鼓励其多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化解风险。地方AMC行业延续“中央+地方”双监管格局,2023年中央监管机构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监管主体方面,地方AMC是特许从事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准金融机构,但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2019年7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由原银保监会负责制定地方AMC的监管规则,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责任,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区域地方AMC的日常监管。
监管政策方面,行业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监管环境相对宽松,但2019年以来有所趋严,引导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回归主业。“153号文”针对地方AMC的一些高风险甚至违规经营行为,强调严格监管、风险防范和违规处置,重点围绕各种乱象纠偏,是监管文件首次提出地方AMC要走不良资产专营化发展之路。
近年来,国家及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持续完善并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相关制度,不断要求地方AMC回归主责主业,为其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地方AMC在市场供给、处置方式及融资渠道等方面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行业内部分化现象明显。市场供给方面,不良资产市场的供给主体和资产类型逐步多元化。处置方式方面,以“投行化”思维为代表的深度加工型处置方式越来越受到地方AMC的青睐。融资方式方面,地方AMC在资本市场发行过债券的主体数量有所增加,发债品种日趋丰富。
未来,地方AMC仍将保持属地经营定位,行业牌照仍有适度扩容可能并延续内部整合趋势。行业全面回归主业趋势下,地方AMC面临较大市场需求和政策支持等较好发展机遇,但也存在市场竞争激烈、盈利压力加剧、转型压力大、行业内部分化、民企风险暴露等诸多挑战。
综合来看,地方AMC在逐步回归主业的转型中,行业整体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但行业内部发展仍将进一步分化,如何建立核心竞争力、寻求差异化发展及更好地服务当地,对地方AMC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