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股东的信 尊敬的基康仪器股东: 感谢各位股东在过去一年里的陪伴与支持。 2024年,基康仪器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继续实现了增长,并且再一次刷新了历史记录。公司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一方面得益于国家在水利、能源领域加大投资,推动了智能监测市场需求增长;另一方面要归功于基康仪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地抓住了国家水网建设、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核电站建设以及公路高边坡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等细分领域的市场机遇;我们新推出的机器视觉变形监测系统和无线测振一体化边缘终端逐渐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市场份额逐步扩大;新一代光纤光栅传感器在精度和长期稳定性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越,有望成为比肩公司振弦类传感器的重要产品;我们还在2024年引入了管理咨询机构,梳理和优化了组织管理制度和体系,有效激发了团队活力和斗志。有关详细经营成果和财务数据,各位股东可以查阅我们的年度报告。 2024年,很多外部股东非常关心我们外延发展的问题,多次与我们董办联系询问进展,我们非常理解股东们对公司外延增长的期待。实现外延式增长,是我们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而且一直在努力推进的工作,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或写在纸上的口号。同时,我们也时刻谨记,公司的使命是“为人类感知自然,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及服务”,我们需要从这个使命出发,基于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定位自己的主航道,并围绕主航道进行战略布局。除此以外,风险与机遇、聚焦与多元、机会与能力、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等,也是我们在推进外延发展战略过程中一直反复思考和论证的问题。我们在做每一项重大决策时,不但要评估公司在短期内可能会发生的变化,更需要考虑这些决策在中长期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各方面影响。我们深信,唯有坚守长期主义,才能在评判风险和机遇时保持从容不迫的定力与远见。 2024年,公司股票日均市值和价格均有了明显的提升,在此,我们要感谢各位股东对基康仪器的认同和支持。正如我们在2023年年报中提到的,“我们相信,基康仪器的大部分股东都理解公司运营和成长的逻辑,认同和欣赏我们的经营发展策略,愿意分享我们的愿景”,他们就像我们的老朋友,无论阴晴,都坚定地与我们携手前行,见证和参与我们的成长与发展。作为上市公司,我们欢迎各类资本的加入,也特别欢迎“长期投资”和“耐心资本”。从过去诸多股票投资案例来看,抑或是在基康仪器成为公众公司的十余年里,获得较好收益的正是那些秉持长期投资理念的耐心资本。也正是基于这些原因, 我们一直努力向市场传递我们的价值观、市场前景、发展战略和运营逻辑,还根据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监管指引,拟定了我们的《市值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将始终把“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围绕这个目标配置我们的资源,巩固和提高我们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持续回报股东。 我们相信:从来就没有什么必然的胜利,有的只是穿越周期的布局,坚守战略的信念,日夜不息的战斗。 各位股东如果对年度报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来电或莅临公司与我们交流。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4年,公司获得1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24年7月,公司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颁发的“2024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证书。 2024年11月,公司获得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兴源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核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BGK-2850S型测地型GNSS接收机获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出具的“单北斗终端检测证书”。 2024年,公司获得北京万坤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汇联合(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北京国联标准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2024年12月,公司获得上海证券报“金质量奖-小巨人奖”;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联合认定的“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第121名”荣誉;北京信息化协会、北京企业评价协会认定的“北京市信用AAA级企业”;北京市企业创新信用领跑组委会颁发的“北京市企业创新信用领跑企业”证书。 2024年11月,公司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公司202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公告等级为供货类(仪器仪表)AAA级;2024年12月,公司获得“CMMI3级认证证书”。 2024年,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075,110.40元(含税)。详情如下: 2024年4月30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35,187,776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9,497,776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31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796,944.00元(含税);2024年9月23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35,187,776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9,497,776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31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278,166.40元(含税)。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概况...........................................................3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5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五节重大事件..........................................................38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3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0第九节行业信息..........................................................56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1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2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46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雷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淑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第九条之规定,为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公司申请豁免披露主要供应商全称。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无关联关系。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了《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涉及①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②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③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①、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监测终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提供智能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技术壁垒与附加价值较高。 公司以精密传感器和智能数据采集设备为基础,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为载体,以监测与预警云服务平台为核心,构建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为能源、水利、交通、智慧城市、地质灾害等行业客户在安全监测领域提供便捷、可靠、专业、智能的数字化服务。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如下图所示: 公司自1998年成立以来,本着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追求以及对产品品质的严苛要求,在安全监测领域深耕细作,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自主研发了一系列与市场高度匹配的产品,在安全监测传感器行业领域取得了诸多突破。经过二十余年的研究与实践,公司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振弦式传感技术、光纤光栅传感技术、光电传感技术、物联网集成应用技术、云服务平台应用技术等,实现了高品质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的国产产品替代,打造了智慧工程数据采集汇集云服务平台。公司聚集了一批具有电子工程、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计算机科学、工业设计等专业学历背景的研发人才,研发团队在监测传感器及仪器仪表领域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与开发经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外观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2 项)、软件著作权82项,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项3项,行业学会/协会奖项8项,参与编写标准共18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2项、团体标准2项、地方标准1项)。 (二)主要经营业绩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