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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力生活科技: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2025-03-07 港股财报 健康🧧
报告封面

DWELIFE TECHNOLOGY LIMITE維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 份 代 號:1 7 0 3)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財務摘要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收益約為421.3百萬港元(2023年:約304.4百萬港元),增加約38.4%。•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溢利約為28.8百萬港元,而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虧損約為6.9百萬港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約為2.5港仙,而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虧損約為0.6港仙。•董事會並不建議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 年度業績 維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業績,連同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比較數字載列如下。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年度業績,包括本集團採納的會計原則及常規,並討論內部監控措施及財務申報事宜。 13140 年內溢利╱(虧損)及全面收入╱(開支)總額 28,976(6,90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溢利╱(虧損)及全面收入╱(開支)總額 28,976(6,900) 每股盈利╱(虧損)-基本及攤薄(港仙) 102.5(0.6) 綜合財務狀況表 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購人壽保單保費租金按金 存貨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可收回稅項到期日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銀行結餘及現金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合約負債銀行借款租賃負債應付稅項修復成本撥備 非流動負債租賃負債合約負債其他應付款項修復成本撥備 淨資產 資本及儲備股本儲備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及編製基準 本 公 司 於2018年6月7日 在 開 曼 群 島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法 律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股 份(「股 份」)自2019年2月15日(「上市日期」)起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的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於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經營中式酒樓及食品銷售。 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港元亦為本集團之功能貨幣。 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會計政策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披露規定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編製。 於2024年3月31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超過其流動資產約為23,099,000港元(2023年:56,604,000港元)。儘管如此,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 管理層密切監察本集團的財務表現及流動資金狀況。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的有效性取決於本集團未來經營的成功、其產生足夠現金流量以於到期時履行財務責任的能力,以及再融資或重組其借款以令本集團可滿足其未來營運資金之需要及融資要求的能力。 董 事 已 審 閱 管 理 層 編 製 的 本 集 團 現 金 流 量 預 測。現 金 流 量 預 測 涵 蓋 自 報 告 日 期 起 不 少 於 十 二 個 月 的 期間。根據現金流量預測,董事相信本集團將有足夠的財務資源以應付其自報告日期起計未來十二個月內到期的財務責任。管理層在編製預測時,對本集團的營運預期現金流量及資本開支作出了關鍵假設。 鑑於上述情況,董事認為本集團將有充足的財務資源可用,以便在到期時履行其負債並繼續作為持續經營。因此,董事已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該等綜合財務報表。 於2024年5月17日,譚家偉先生及胡智熊先生(「前任董事」)分別辭任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 前任董事辭職後,本公司執行董事(「現任董事」)無法找到若干附屬公司(即長宏發展有限公司、長宏(香港)有 限 公 司、會 峰 有 限 公 司、珠 海 橫 琴 好 味 度 餐 飲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廣 州 市 度 ⼩ 月 餐 飲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廣州市度⼩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機場分店(統稱為「長宏集團」)、Global Gourmet Catering ServicesManagement Limited及環球美食餐飲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統稱為「環球美食集團」))的若干賬簿、記錄及相應的證明文件(「遺失的記錄」)以及本公司賬簿的若干證明文件(「遺失的證明文件」)。 長宏集團及環球美食集團於2023年3月31日的財務狀況用於編製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 現任董事竭盡所能收集所有相關資料以編製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現任董事嘗試聯絡負責為本集團保存適當賬簿及記錄的前任董事。截至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的批准日期,彼等無法聯繫到任何前任董事以找到遺失的記錄及遺失的證明文件。 2.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本集團首次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下列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並於本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包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的2020年10月及2022年2月修訂本)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修訂本)會計政策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有關單獨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的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國際稅務改革-第二支柱模型規則 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本對本集團當前及過往年度的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香港會計師公會就香港取消強積金-長期服務金抵銷機制的會計影響發出新指引 於2022年6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憲報刊登《2022年香港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 》(「修訂條例」),自2025年5月1日(「轉制日期」)起生效。修訂條例一旦生效,由轉制日期起,僱主不能再使用其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任何累算權益,扣減僱員提供服務的長期服務金(「長期服務金」)(取消「抵銷機制」)。此外,有關轉制日期前服務的長期服務金將根據僱員緊接轉制日期前的月薪及直至該日的服務年資計算。 於2023年7月,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了有關取消抵銷機制的會計指引。具體而言,該指引指出,實體可將強制性強積金供款(該等供款預期用於減少應付予僱員的長期服務金)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入賬為該僱員就長期服務金的視作供款。 為更好地反映取消抵銷機制的實質,本集團已應用上述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並更改其與長期服務金責任有關的會計政策。 本年度會計政策變更對綜合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出售或注入資產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負債2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2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2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2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3香港詮釋第5號(經修訂)財務報表之呈列-借款人對含有按要求償還條款之定期貸款的分類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年度改進-第11冊4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修訂本)財務報表中的呈列及披露5 1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2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3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4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5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本公司董事(「董事」)預期應用所有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可見將來將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3.分部資料 本集團的收益指提供餐飲服務及銷售貨品而已收及應收的金額(扣除折扣)。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向本集團執行董事(即主要經營決策者)報告的資料集中於本集團的整體經營業績,乃由於本集團的資源已經整合及並無個別經營分部財務資料。因此,並無呈列經營分部資料。 本集團所有業務均位於香港及中國。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及其所有非流動資產就資產的地理位置而言乃位於香港。 以下為(i)本集團外部客戶收入;及(ii)本集團非流動資產的地理位置分析。客戶的地理位置乃指提供服務的地點。本集團非流動資產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的地理位置基於資產的實際位置。 4.收益及其他收入 收益中式酒樓營運(附註(a))食品銷售(附註(a)) 其他收入 政府補貼(附註(b))沒收已收按金(附註(a))自公共設施公司的贊助收入匯兌收益廣告收入雜項收入租金按金的名義利息收入投購人壽保單保費的利息收入銀行利息收入 附註: (a)從中式酒樓營運、食品銷售及沒收已收按金產生的收益乃源自於客戶的合約並於某個時點確認。 (b)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確認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抗疫基金下提供的COVID-19以及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就業支援計劃及餐飲業補貼計劃的相關補貼分別約454,000港元(2023年:282,000港元)、零港元(2023年:5,519,000港元)及零港元(2023年:2,250,000港元)。 分配至客戶合約剩餘履約義務的交易價格 於2024年及2023年3月31日,分配至剩餘履約義務(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交易價格及預計收入確認時間如下: 一年內超過一年但不超過兩年 所有食品銷售的期限均為一年或更短,或根據發生的時間計費。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規定,分配至該等未履行合約的交易價格並未披露。 5.其他收益或虧損淨額 使用權資產減值虧損物業、廠房及設備減值虧損淨額商譽減值虧損(附註)撇銷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租賃重新計量收益終止租賃收益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6.財務成本 租賃負債利息銀行借款利息修復成本撥備貼現撥回 7.所得稅開支 即期所得稅–香港本年度撥備 香港利得稅乃按兩個年度的估計應課稅溢利16.5%計算。於2022/23年及2023/24年課稅年度,引入利得稅兩級制,本集團的一間附屬公司可就其應課稅溢利首2,000,000港元選擇8.25%的稅率。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規則及規例,本集團毋須在開曼群島及英屬維爾京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國附屬公司的稅率為25%。 由於本集團之承前稅項虧損足以抵銷當前年度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故本集團並未就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之香港利得稅計提撥備。 8.年內溢利╱(虧損) 年內溢利╱(虧損)已扣除╱(計入)下列各項: 董事薪酬 其他員工成本(不包括董事薪酬):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長期服務金(撥回撥備)/撥備未使用年假撥備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9.股息 本公司概無於截至2024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派付或建議派付股息,自報告期末起亦無建議派付任何股息。 10.每股盈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虧損)乃根據以下數據計算: 由於兩個年度並無任何發行在外的攤薄潛在普通股股份,故每股攤薄盈利╱(虧損)與每股基本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