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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IFIC MILLENNIUM PACKAGING GROUP CORPORATION國際濟豐包裝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 代號:18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全年業績公告 末 期股息及特別股息 董事會已決議本年 度不宣派任何末 期股息。儘管如此,董事會於2025年3月25日舉行的會議上,已議決向於2025年7月7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宣派每股0.08港元的特別股息。特別股息並無於該等簡明綜合年 度財務報表反映為應付股息。預期特別股息將於2025年7月18日或前後派付。 國際濟豐包裝集團(「本公司」)的董事(「董事」及各自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 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 度(「本年 度」)的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 度(「2023年 度」)的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全面收益表 毛利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及虧損淨額銷售及分銷開支行政開支應收賬款減值虧損淨額融資成本 本年 度(虧損)╱溢利 本年 度全面收益總額 (20,417)22,314 每股(虧損)╱盈利(人民幣)—基本8(6)分7分 綜合財務狀況表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購 買物業、廠房及設備的預付款項遞延稅項資產 流動資產 存貨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已抵 押存款銀行結存及現金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合約負債銀行及其他借款來自直接 控股公司的貸款應付稅項租賃 負債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銀行及其他借款租賃 負債 資產淨值 權益股本儲備 1.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2014年7月31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13年修訂本)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在P .O . Box 472, 2nd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George Town, GrandCayman KY1 -1106, Cayman Islands,及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二座21樓2104室。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由本公司 及其附屬公司組成)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包裝物料。 本公司的 直接 控股公司為國際濟豐集團控股公司,為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金富投資有限公司,為於薩摩亞獨立國註冊成立的公司。董事認為談理平先生為本公司最終控股 股東。 本公司股份於2018年12月21日在聯交所主板上市。 2.採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a)採納 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於2024年1月1日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多項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並於本集團本 會計期間首次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回租中的租賃 負債 對各項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該等修訂對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報告期間強制生效。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該等修訂均不會對本集團當前及過往年 度的財務狀況和業績及╱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中的披露產 生重大影響。本集團尚未就當前會計期間提早應用任何尚未生效的新訂或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2020年1月頒佈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的修訂,即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隨後於2022年10月頒佈對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的修訂。 該等修訂明確了 以 下內容: .實體於報告期後至少12個月內延遲清償負債的權利須具有實質內容,且須於報告期結束時存在。.若實體延遲清償負債的權利受到契諾的約束,則僅當該實體在報告期結束時或之前被要求遵守契諾時,此類契諾方會影響該權利在報告期結束時 是否存在。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不受實體行使其延遲清償權利的可能性的影響。.若負債可由交易對手選擇通 過轉讓實體自己的權益工具來清償,則僅當選擇權被分類為權益工具時,此類清償條款方會影響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該等修訂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中 任何項目 的計量並無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於2023年5月25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 供應商融資安排,對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作出修訂。 該等修訂要求實體提供與供應商融資安排相關的若干具體披露(定性和定量)。該等修訂亦就供應商融資安排的特點提供了指引。 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 度,本集團訂立一項供應商融資安排,並確認為計入銀行及其他借款的「供應商融資安排項下的負債」。詳情請參閱附註12。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回租中的租賃 負債 於2022年9月22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售後回租中的租賃 負債的修訂。在此項修訂之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並 不包含對可能包含售後回租交易中產 生的可變租賃付款的租賃 負債的具體計量要求。在將租賃 負債的後續計量要求應用於售後回租交易 時,該等修訂要求賣方承租人 不得確認與賣方承租人保留的使用權相關的任何收益或虧損金額。 由於並無租賃付款包括可變付款的任何售後回租交易,該等修訂對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並無影響。 (b)已頒佈 但尚未生效的新修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下列新修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經已頒佈,惟尚未生效亦未經本集團提早採納。本集團目前擬於該等變動生效當日應用有關變動。 缺乏可兌換性1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的修訂2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2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 度改進—第11冊2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修訂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出資4財務報表中的呈列及披露3非公 共受托責任的附屬公司:披露3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 1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 度期間生效2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 度期間生效3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 度期間生效4尚未確定強制性生效 日期但可供採用 本集團目前正在評估該等新訂會計準則及修訂本的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缺乏可兌換性對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的影響進行修訂(修訂本)。該修訂本乃由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詮釋委員會(該委員會)收悉有關於長期缺乏可兌換性時如何釐定匯率之資料而產 生。於該修訂本之前,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並無就當貨幣不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時匯率的釐定進行明確規定,導致做法存在差異。 該修訂本引入規定以評估一種貨幣何時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及何時不可。該修訂本要求實體於得出貨幣不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結論時估計即期匯率。 本集團預期採納有關修訂本不會對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產 生任何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該修訂本包括澄清「自用」要求的應用;倘該等合 同用作對沖工具,則允許採用對沖會計;及增加新的披露要求,使投資者 能夠了解該等合 同對公司財務業績和現金流的影響。 本集團預期採納該等修訂將不會對其營運或綜合財務報表產 生任何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的修訂 於2024年5月30日,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的針對性修訂,以回應實踐中出現的近期問題並納入對金融機構以及公司實體的新要求。該等修訂: .澄清若干金融資產及負債的確認及終止確認日期,對通 過電子現金轉賬系統 結算的若干金融負債實行新的例外;.澄清並增加進一步的指引,以評估金融資產是否滿足僅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標準;.為具有可能改變現金流的合約條款的若干工具(如具有與實現環境、社會及管治目標相關的特徵的若干金融工具)增加新的披露;及.更新指定按公平值計入 其他全面收益 的權益工具的披露。 本集團預期採納該等修訂將不會對其營運或綜合財務報表產 生任何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出資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的修訂,解決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在處理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出資時規定不 一致的問題。該修訂要求在出售或注入資產構成業務時,全面確認下游交易產 生的收益或虧損。對於涉及不構成業務的資產的交易,交易產 生的收益或虧損只會在投資者的損益中確認,但以非關聯投資者在該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中的權益為限。該等修訂將於未來應用。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取消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之前的強制生效 日期。然而,該等修訂現時可供採納。 由於本集團並無投資於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該等修訂對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任何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的呈列及披露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2024年4月頒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的呈列及披露,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將 導致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進行重大相應修訂,包括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從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及誤差更名)。儘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將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中項目 的確認和計量產 生任何影響,但預計會對若干項目 的呈列及披露產 生重大影響。該等變更包括損益表中的分類和小計、信息的匯總╱分解和標籤,以及管理層定義的績效指標的披露。 本集團預期採納該等修訂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產 生任何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非公 共受托責任的附屬公司:披露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已於2024年5月頒佈,允許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進行報告的母公司實體的若干合資格附屬公司應用降低的披露要求。 本集團預期不合資格適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因此採納該等修訂將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產 生任何影響。 3.編製基準 (a)合規聲明 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以及詮釋(統稱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予 以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包括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規定的適用披露事項。 (b)計量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c)功能及呈列貨幣 綜合財務報表以 人民幣(「人民幣」)呈列,人民幣亦為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而本集團自中國產 生超過90 %的營業收入及經營溢利。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美元(「美元」)。 4.分部呈報 執行董事於本年 度被視為本集團的主要經營決策者(「主要經營決策者」),負 責審閱本集團的內部報告,從而對本集團的表現和資源分配進行定期評估。 (a)可呈報分部 本集團主要從事包裝物料的製造及銷售。主要經營決策者根據衡量經營業績評估業務表現,並將該業務視為單獨經營分部。由於本集團的資源已整合,向主要經營決策者匯報以分配資源及評估表現的資料著重本集團的整體經營業績。因此,本集團已確認一個經營分部,即 包裝物料的製造及銷售。 (b)地區資料 由於本集團90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