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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OM HOLDINGS LIMITED金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號:528)(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以「金達(開曼)有限公司」的名稱於香港經營業務) 全年業績公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財務摘要 •本 集 團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約 人 民 幣2,445,428,000元增加約5.2%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2,571,606,000元,乃由於年內平均售價較高所致。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毛 利 率 下 跌10.8個 百 分 點 至約6.0%,乃由於年內原材料平均成本偏高。然而,鑑於二零二四年亞麻豐收,亞麻纖維供應量大幅增加。原材料價格及亞麻紗線價格均在二零二 四 年 最 後 一 季 錄 得 顯 著 下 降,導 致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巨額存貨減值撥備約人民幣199,431,000元。 •年內虧損為約人民幣43,338,000元,而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則為溢利約人民幣162,790,000元。 •母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虧 損 為 約 人 民 幣4 5 , 3 8 0 , 0 0 0元,而 截 至 二 零 二 三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則 為 母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溢 利 約 人 民 幣163,611,000元。 •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每 股 虧 損 為 約 人 民 幣0.07元(二零二三年:每股盈利約人民幣0.27元)。 •董事會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05港元(二零二三年:0.09港元)。 金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金達」)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合併業績連同相應年度的比較數字如下: 合併損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合併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年內(虧損)╱溢利 (43,338)162,790 將於往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其他全面(虧損)/收益: 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 年內全面(虧損)/收益總額 (60,622)163,040 由下列項目應佔:母公司擁有人非控制性權益 (60,622)163,040 合併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動資產總值 流動資產 存貨應收貿易賬款及應收票據預付款、押金及其他應收款項已抵押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流動資產總值 流動負債 應付貿易賬款及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項及預提費用計息銀行及其他借貸應付股息應付稅項 流動負債總額 流動資產淨值 資產總值減流動負債 資產淨值 1,474,8291,587,212 股本庫存股份儲備 1,474,8291,587,212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公司及集團資料 金 達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七 月 二 十 一 日 在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為 獲 豁 免 有 限 公司。本公司股份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 本集團主要從事生產及銷售亞麻紗。 本公司的註冊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T, Grand CaymanKY1-1111, Cayman Islands;直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前,其主要營業地點則位於香港九龍觀塘道348號宏利廣場5樓,自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起,地址更改為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9樓1912室。 有關附屬公司的資料 本公司附屬公司詳情如下: 2.會計政策 2.1編製基準 本財務報表乃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包括所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及詮釋)及香港《公司條例 》的披露規定編製。除衍生金融工具及應收票據採用公允價值計量外,本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製。除非另有標明,否則本財務報表以人民(「人民幣」)幣呈列而所有價值已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數(人民幣千元)。 合併基準 合併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附屬公司為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包括結構性實體)。倘本集團參與投資對象業務可獲得或有權獲得可變回報以及能透過對投資對象行使其權力(即本集團獲賦予現有能力以主導投資對象相關活動的既存權利)影響該等回報,即代表本集團取得控制權。 通常情況下,存在大多數表決權形成控制權之推定。倘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的投 資 對 象 表 決 權 或 類 似 權 利 不 足 大 多 數,本 集 團 於 評 估 其 是 否 擁 有 對 投 資 對 象的權力時會考慮一切相關事實及情況,包括: (a)與投資對象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約安排; (b)其他合約安排所產生的權利;及 (c)本集團的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附屬公司與本公司的財務報表的報告期間相同,並採用一致會計政策編製。附屬公 司 的 業 績 由 本 集 團 取 得 控 制 權 的 日 期 起 合 併 入 賬,並 繼 續 合 併 入 賬 直 至 該 等控制權終止日期為止。 所有集團內公司間資產及負債、權益、收入、開支及與本集團成員公司間交易有關的現金流量均於合併賬目時全數抵銷。 倘 有 事 實 或 情 況 顯 示 上 文 所 述 的 三 項 控 制 權 元 素 其 中 一 項 或 多 項 出 現 改 變,則本集團會重新評估其是否控制投資對象。附屬公司擁有權權益的變動(並無失去控制權)按權益交易入賬。 倘本集團失去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則會終止確認相關資產(包括商譽)、負債、任何非控制性權益及匯兌波動儲備;及確認任何保留投資的公允價值及損益中任 何 因 此 產 生 的 盈 餘 或 虧 絀。過 往 於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內 確 認 的 本 集 團 應 佔 部 分 按與猶如本集團直接出售有關資產或負債時所規定的相同基準重新分類至損益或保留溢利(如適用)。 2.2會計政策的變動及披露 本 集 團 已 於 本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內 首 次 採 納 下 列 經 修 訂《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會 計 準則 》。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第16號的修訂本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國際會計準則 》第1號的修訂本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二零二零年修訂本」)《國際會計準則 》第1號的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二零二二年修訂本」)《國際會計準則 》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第7號的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的性質及影響載述如下: (a)《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16號 的 修 訂 本 訂 明 賣 方-承 租 人 於 計 量 售 後 租 回交易中產生的租賃負債時所採用的規定,以確保賣方-承租人不確認與其保 留 的 使 用 權 有 關 的 任 何 損 益。由 於 本 集 團 自 首 次 應 用《國 際 財 務 報 告 準則》第16號之日起,不存在租賃付款不取決於指數或利率的可變售後租回交易,因此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b)二零二零年修訂本澄清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的規定,包括有關延期結算權利的涵義及延期結算權利須於報告期末已經存在。負債的分類不受該 實 體 行 使 延 期 結 算 權 利 的 可 能 性 所 影 響。該 等 修 訂 本 亦 澄 清,負 債 可 以其自身權益工具結算,且僅於可轉換負債中的轉換選擇權本身作為權益工具 進 行 會 計 處 理 時,負 債 的 條 款 方 會 影 響 其 分 類。二 零 二 二 年 修 訂 本 進 一步 澄 清,於 貸 款 安 排 產 生 的 負 債 的 契 諾 中,僅 實 體 必 須 於 報 告 日 期 或 之 前遵守的契諾方會影響該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於報告期後12個月內遵守未來契諾的實體須對非流動負債進行額外披露。 本 集 團 已 重 新 評 估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及 二 零 二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的 負 債 條 款 及 條件,並得出結論,於首次應用該等修訂本後,將其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保持不變。因此,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c)《國際會計準則 》第7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第7號的修訂本澄清供應商融資 安 排 的 特 徵,並 要 求 對 該 等 安 排 進 行 額 外 披 露。該 等 修 訂 本 中 的 披 露 要求旨在協助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供應商融資安排對實體負債、現金流量及流 動 性 風 險 敞 口 的 影 響。由 於 本 集 團 並 無 供 應 商 融 資 安 排,因 此 該 等 修 訂本對本集團的財務報表並無任何影響。 3.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 管 理 層 在 編 製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須 作 出 判 斷、估 計 及 假 設,而 有 關 判 斷、估 計 及假設會對收入、開支、資產及負債所申報的金額及其隨附披露以及對或有負債的披露造成影響。該等假設及估計的不確定性或引致須對在未來受影響的資產或負債的賬面金額進行重大調整。 判斷 除涉及估計的判斷外,管理層於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的過程中所作出的判斷對合併財務報表所確認的金額並無重大影響。 估計不確定性 於報告期末,存在對下一個財政年度資產及負債的賬面金額作出重大調整的重大風險且關於未來的主要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的其他主要來源如下。 (a)非流動資產減值 本 集 團 於 每 個 報 告 期 末 評 估 所 有 非 流 動 資 產 是 否 有 任 何 減 值 跡 象。於 有 跡 象 顯示未必可收回賬面金額時,非流動資產會接受減值測試。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的賬面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指其公允價值扣除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即存在減值。本集團僅識別一個現金產生單位,包括所有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其他無形資產,因為本集團的營運以集中方式管理,生產乃 根 據 可 用 產 能 分 配 至 所 有 工 廠。公 允 價 值 扣 除 出 售 成 本 乃 根 據 類 似 資 產 的 具約束力公平磋商銷售交易所得的數據或可觀察市場價格減出售資產的遞增成本計算。於計算使用價值時,管理層須估計預期該項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的未來現金流量,並選擇合適折現率計算該等現金流量的現值。 本 集 團 的 非 流 動 資 產 的 可 收 回 金 額 已 根 據 使 用 價 值 計 算 法 釐 定,並 以 經 管 理 層批 准 的 五 年 期 財 政 預 算 所 預 測 的 現 金 流 量 為 基 準。對 釐 定 本 集 團 資 產 可 收 回 金額構成最大影響的假設為折現率及增長率。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用作預測現金流量的稅前折現率為21%。增長率乃根據過往增長率及未來經濟環境估計。進行減值測試的非流動資產的賬面金額為人民幣980百萬元(二零二三年:人民幣1,043百萬元)。 (b)存貨撇減 本 集 團 的 存 貨 以 其 成 本 與 可 變 現 淨 值 兩 者 中 的 較 低 者 列 賬。本 集 團 經 參 考 存 貨貨齡及存貨狀況以及考慮影響有關存貨銷路的經濟情況後按所估計的可變現價值撇減其存貨。存貨將每年進行檢討,並於適當情況下予以撇減。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的賬面金額為人民幣1,195,126,000元(二零二三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