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计划体系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维度、指标释义和计算方式、评价权重及评分标准的要求,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计划的评价,主要面向城市公共汽电车普通公交线路、快速公交线路的计划评价。
文件建立了包含服务、成本、运营三个评价维度的评价体系,其中服务维度包括线路满载率和发车间隔合理性两个一级指标,成本维度包括资源投入数、驾驶员工作时长和资源利用率三个一级指标,运营维度包括计划执行率和计划兑现率两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又细分为二级指标,例如线路满载率下包括线路高峰满载率和线路平峰满载率,发车间隔合理性下没有二级指标。
文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和计算方式说明,例如线路高峰满载率是指统计期内(高峰时段),线路上实际载客量与额定载客量比值,计算公式为퐀高计=퐀퐀额∗100%;发车间隔合理性是指统计周期内计划发车间隔与基于线路客流出行需求分析的发车间隔的相似度,计算公式为∆퐀合理=1−1퐀∗퐀=1퐀퐀\u0000需퐀−퐀\u0000计划퐀퐀\u0000需퐀\u0000∗100%。
文件还规定了评价权重和评分机制,评价维度权重分别为服务30%、成本35%、运营35%,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评分方式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各级指标及评价维度的评分计算方法如下:评价维度得分由所属的一级指标得分加权平均得出,一级指标得分由所属的二级指标得分加权平均得出或根据其具体的指标值转换成指标得分,二级指标为单向指标时也根据其具体的指标值转换成指标得分。
文件最后给出了评价体系中评价维度及各级评价指标的示例权重,为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计划的评价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