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规定了设备感知类交通大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的通用规则、规范流程与评价方法,适用于企业、公安交警等开展数据质量评价和业务应用层级数据支撑度评价工作。文档从数据综合应用角度出发,从单一数据质量评价与业务支撑度两个层次进行评价,为数据治理与决策提供支撑。
数据范围
设备感知类数据包括电警卡口数据、交通流数据、事件检测数据、车载GPS数据四类,涵盖基础信息与设备检测信息。
评价体系
数据质量评价体系从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唯一性、时效性五个维度进行评价,并规定了相应的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评价流程
数据质量评估包括单一数据质量评价和业务数据支撑度评价两部分。单一数据评价流程包括明确数据质量需求、确定评价数据内容、定义数据质量规则、确定评估方法并开展评价、输出质量评价值。业务支撑度评价流程包括明确业务数据需求、确定评估数据集、进行综合评分判定、确认数据重要度、输出业务支撑度。
评价维度与指标
数据质量评价维度包括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唯一性、时效性,并规定了各维度下的具体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评价方法
重要字段分级定权重,根据数据影响业务的重要性程度对数据字段进行分级定义。维度指标权重根据实际业务与评价需求设定。质量评分体系通过综合质量得分值、指标得分值进行评价。
评价等级
数据质量等级根据数据质量评分划分为质优、质中、质差三个等级,具体划分规则见表4。
附录
附录部分提供了过车数据、设备数据、车辆轨迹还原业务的数据评估指标维度、评价内容、类型、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唯一性、时效性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