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品种观点参考 备注: 1.有夜盘的品种以夜盘收盘价为起始价格,无夜盘的品种以昨日收盘价为起始价格,当日日盘收盘价为终点价格,计算涨跌幅度。 2.跌幅大于1%为下跌,跌幅0~1%为震荡偏弱,涨幅0~1%为震荡偏强,涨幅大于1%为上涨。 3.震荡偏强/偏弱只针对日内观点,短期和中期不做区分。 ◼主要品种价格行情驱动逻辑—商品期货黑色板块 品种:焦煤(JM) 日内观点:震荡偏强中期观点:震荡 参考观点:震荡思路 核心逻辑:3月19日夜盘,焦煤主力合约维持低位震荡,目前仍未摆脱下行趋势,均线维持呈空头排列,不排除继续探底的可能。近期下游焦炭现货十一轮降价,并向上游矿端传导价格压力,主产区炼焦煤仍承压偏弱运行。从基本面角度来看,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2月全国原煤产量7.7亿吨,同比增长7.7%,折合日均产量1297万吨,维持较高水平,煤炭供应端压力仍存。产地方面,两会过后国内焦煤产量逐渐回升,但蒙煤进口短期收缩,整体供应企稳运行。根据钢联统计,截至3月14日当周,全国523家炼焦煤矿精煤日均产量74万吨,周环比增0.2万吨,较去年同期偏高0.9万吨。3月3日~3月8日,甘其毛都口岸蒙煤周通关3160车,周环比降203车,中蒙口岸通关效率偏低。需求方面,最新一期焦化厂和钢厂焦炭日均产量合计109.74万吨,周环比降0.61万吨,且焦炭十一轮降价落地,焦化厂亏损将再次加重,短期内生产积极性难有提升。库存方面,本周产业链焦煤总库存结束六连降,录得2311.91万吨,周环比小幅增加7.64万吨,高于去年同期。整体来看,焦煤基本面仍无明显改善,中长期供应仍存宽松预期,且政策端维持“外冷内热”格局,期货向上驱动不足,价格维持低位震荡运行。 (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品种:焦炭(J) 日内观点:震荡偏弱中期观点:震荡 参考观点:震荡思路 核心逻辑:3月19日夜盘,焦炭主力合约刷新年内低位,并仍在向下探底,焦炭期货未摆脱下行趋势,均线维持呈空头排列。现货市场方面,上周焦炭第十一轮提降基本落地,焦化厂利润继续承压,焦炭供应仍将维持低位。从基本面角度来看,焦炭短期供需格局改善。一方面,供应端焦企受现货提降影响,经营压力仍在增强。根据钢联统计,截至3月13日,全国30家样本焦化厂吨焦盈利-27元/吨,周环比增加13元/吨,但十一轮降价落地后,焦企亏损再次加重,影响生产积极性。具体数据来看,3月14日当周,焦化厂和钢厂焦炭日均产量合计109.74万吨,周环比降0.61万吨,焦炭供应近几周内不断走弱。需求端,最新一期全国247家钢厂日均铁水产量230.59万吨,周环比小幅增加。钢厂经营状况尚可,盈利率环比上周持平,录得53.25%,即超过一半钢厂维持盈利状态。库存方面,截至3月14日当周,统计口径内产业链焦炭总库存1034.77万吨,周环比基本持平,二月以来焦炭库存维持高位震荡,可见焦炭供应宽松格局逐步缓和。然而,近日统计局公布1~2月煤炭供应以及地产数据,数据面依旧偏空,使得焦炭市场氛围再次转弱。综上,焦炭供减需增,短期基本面边际好转,但目前向上驱动不足,且中长期供需预期仍偏悲观,期货市场多空博弈激烈,焦炭主力合约价格维持低位宽幅震荡。 (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获 取 每 日期 货 观 点推 送 姓名:涂伟华宝城期货投资咨询部从业资格证号:F3060359投资咨询证号:Z0011688电话:0571-87006873邮箱:tuweihua@bcqhgs.com 作者声明:本人具有中国期货业协会授予的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本人承诺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免 责 条 款 本 报 告 由 宝 城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宝 城 期 货 ,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资 格 : 证 监 许 可 【2011】1778号 ) 向 其 机构 或 个 人 客 户 ( 以 下 简 称 客 户 ) 提 供 , 无 意 针 对 或 打 算 违 反 任 何 地 区 、 国 家 、 城 市 或 其 它 法 律 管 辖 区 域 内 的 法律 法 规 。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 所 有 本 报 告 的 版 权 属 于 宝 城 期 货 。 未 经 宝 城 期 货 事 先 书 面 授 权 许 可 , 任 何 机 构 或 个 人不 得 更 改 或 以 任 何 方 式 发 送 、 传 播 或 复 印 本 报 告 。 本 报 告 所 载 的 全 部 内 容 只 提 供 给 客 户 做 参 考 之 用 , 并 不 构 成 对 客 户 的 投 资 建 议 。 宝 城 期 货 认 为 本 报 告 所 载内 容 及 观 点 客 观 公 正 , 但 不 担 保 其 内 容 的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 客 户 不 应 单 纯 依 靠 本 报 告 而 取 代 个 人 的 独 立 判 断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 反 映 的 是 宝 城 期 货 在 最 初 发 表 本 报 告 日 期 当 日 的 判 断 , 宝 城 期 货 可 发 出 其 它 与 本 报 告 所 载 内 容不 一 致 或 有 不 同 结 论 的 报 告 , 但 宝 城 期 货 没 有 义 务 和 责 任 去 及 时 更 新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内 容 并 通 知 客 户 。 宝 城 期 货不 对 因 客 户 使 用 本 报 告 而 导 致 的 损 失 负 任 何 责 任 。 宝 城 期 货 不 需 要 采 取 任 何 行 动 以 确 保 本 报 告 涉 及 的 内 容 适 合 于 客 户 。 宝 城 期 货 建 议 客 户 独 自 进 行 投 资 判 断 。本 报 告 并 不 构 成 投 资 、 法 律 、 会 计 或 税 务 建 议 或 担 保 任 何 内 容 适 合 客 户 , 本 报 告 不 构 成 给 予 客 户 个 人 咨 询 建 议 。宝 城 期 货 版 权 所 有 并 保 留 一 切 权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