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1、促进技术创新,驱动行业转型升级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自创立以来,公司坚持自主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紧跟塑料机械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根据市场需求对螺杆、机筒产品的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并开展前瞻性研发。2014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 行业5强企业”,2023年至2024年公司再次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 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为螺杆、机筒产品领域内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企业。 公司通过积极参与相关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及时跟进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相关技术发展的方向,开展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行业地位,保持自身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参与了5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 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驱动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由传统工艺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 2、吸引专业人才,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秉持“专注专业、超越卓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经济回报,成为全球领先的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人才是公司竞争成功的根本。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技术研发和全球化市场销售人员等专业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司专业人才仍相对不足。公司深知,上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一步,不仅可以增强公众对公司的认知和信任,还能提升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和粘性,巩固公司在国内塑料机械行业领先地位。 3、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 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分红、减持等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作用,实现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经营。同时,公司将持续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 报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为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贡献力量。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智能化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产业化扩展,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助于缓解公司日益凸显的产能压力,有效解决发行人产能紧张的问题,满足下游的市场需求;“智能化技改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智能化生产和管理水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有效升级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杠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谨慎考虑、研究后确定的,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秉持“专注专业、超越卓越”的经营理念,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将“华业”打造成产业内一流的国际品牌。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拓展产品研发创新,使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塑机市场,建立与世界顶级品牌企业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市场份额,并做大做强。 发行人董事长(签字): 夏增富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2087元 发行日期 2025年3月17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80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5年3月13日 目录 声明及承诺1 致投资者的声明2 发行概况4 目录5 第一节释义9 第二节概览13 一、重大事项提示13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7 三、本次发行概况17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9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20 六、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24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5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5 九、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8 十、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28 十一、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28 十二、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9 第三节风险因素3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3 三、其他风险34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36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44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45 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47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52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52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52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52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57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重要协议及履行情况64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64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65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66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66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68 十七、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及相关安排情况70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72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7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7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88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12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15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119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情况130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131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140 九、安全生产情况141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142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43 一、财务报表143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149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151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51 五、非经常性损益169 六、主要税种及税率169 七、主要财务指标171 八、经营成果分析172 九、财务状况分析199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224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229 十二、公司盈利预测信息229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32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235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235 二、未来发展规划237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40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0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24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243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245 五、发行人独立性245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247 七、发行人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247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260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260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260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269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270 一、重要合同270 二、对外担保情况27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272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规情况272 第十一节声明27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7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27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27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27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277 五、审计机构声明27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279 七、验资机构声明280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281 第十二节附件282 一、目录282 二、查阅方式282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283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286 五、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306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307 七、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309 八、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310 九、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32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浙江华业、股份公司 指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华业有限、有限公司 指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定海华业 指 舟山市定海区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后更名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华鼎 指 浙江华鼎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业 指 宁波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有 指 宁波华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帆 指 宁波华帆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舟山华联 指 舟山华联热处理工业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子公司,已于2020年9月22日注销 顺德分公司 指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 德商银行 指 浙江定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鼎的参股公司 舟山融生 指 舟山融生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注销 舟山金投 指 舟山群岛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海洋产业 指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