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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超大現代農業(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二四╱二零二五中期報告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2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4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6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7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8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16 其他資料20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連同說明附註,均為未經審核及以簡明賬目形式編製,並已經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及本公司之核數師,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閱。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1.編製基準 超大現代農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告」)乃遵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規定而編製。 中期財務報告並不包括年度財務報表規定須載入的所有資料及披露,並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四年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中期財務報告已根據二零二四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之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就採納於中期財務報告附註2披露之新頒佈、經修改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此統稱包括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所有適用之個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則除外。 中期財務報告為未經審核,惟已由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的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審閱。 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中應用新的和修訂的內容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下列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新訂及經修訂準則、修訂本及詮釋其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開始的本集團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本集團的中期財務資料: 流動負債或非流動負債的分類的相關修訂附有契諾的非流動負債的相關修訂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的相關修訂香港詮釋第5號(二零二零年)財務報表的呈列-借款人對載有按要求償還條款的有期貸款的分類(「香港詮釋第5號(二零二零年)」)供應商融資安排的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詮釋第5號(經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於本期間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對本集團本中期期間及過往期間的財務狀況及財務表現及╱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披露資料並無重大影響。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3.收益 本集團主要從事農產品銷售。 農產品銷售的收益,扣除折扣,在產品控制權轉移給客戶的時間點確認。 4.分類資料 本集團根據向執行董事所匯報用作決定有關本集團業務單位的資源分配及檢討該等單位表現的定期內部財務資料而識別其業務分類及編製分類資料。在向執行董事匯報之內部財務資料內的業務單位,乃根據本集團主要業務釐定。 本集團之業務架構按產品性質分類及分開管理,每個分類均為在中國市場提供不同產品的策略業務分類。然而,本集團之執行董事認為,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收益、經營業績及資產超過90%主要來自銷售農作物,故並無呈列業務分類分析。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集團之主要經營地點在中國。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的分類資料披露規定而言,本集團視中國(除香港之外)為主體所在地。 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按客戶所在地區劃分,超過90%位於香港。 本集團超過90%的非流動資產主要來自單一地區,中國。 本期間貢獻本集團總收益超過10%的客戶之收益如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5.除所得稅前虧損 除所得稅前虧損已扣除╱(計入): (a) (b) (c)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6.所得稅開支 (a)本集團之中國附屬公司之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為25%(二零二三年:2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無)的企業所得稅並無撥備,因為該等附屬公司於以上年度內並無任何應課稅利潤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b)在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下之香港利得稅,合資格集團實體的首200萬港元利潤須按8.25%的稅率徵稅,而200萬港元以上的利潤須按16.5%的稅率徵稅。不符合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的公司的利潤將繼續按16.5%的統一稅率徵稅。因此,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合資格集團實體之香港利得稅的首200萬港元應課稅溢利按8.25%計算及超過200萬港元應課稅溢利按16.5%計算。 7.股息 董事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無)。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8.每股虧損 (a) 每股基本虧損是基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為人民幣7,02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為人民幣5,939,000元)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約為164,779,000(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經重列約為164,779,000)股股份計算。 (b) 每股攤薄虧損是基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為人民幣7,02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約為人民幣5,939,000元)及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約為164,779,000(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經重列約為164,779,000)股股份計算。每股攤薄虧損之計算並不假設本公司之未行使購股權已獲轉換,因為其行使將會導致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每股虧損減少。 本公司的股份合併,由20股股份合併為1股股份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生效(「股份合併」)。由於股份合併,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的每股基本虧損及攤薄虧損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作出調整。 9.物業、廠房及設備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10.使用權資產(續) 本集團均租賃各種辦公室進行運營。租賃合同的固定期限為2年至3年(二零二三年:2年至3年)。租賃條款是根據個別情況協商確定的,其中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和條件。本集團在確定租賃期限和評估不可撤銷的期限時,採用合同的定義並確定合同可強制執行的期限。 11.應收貿易款項 本集團之本地批發及零售銷售之貿易條款主要為交貨付現,而向機構客戶及出口貿易公司進行之本地銷售則以信貸為主。信貸期一般為期一個月至三個月,視乎客戶之信譽而定。 應收貿易款項(已扣除信貸虧損)之賬齡分析如下: 12.應付貿易款項 應付貿易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 未經審核 13.股本 附註(i):根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股東批准(i)本公司股份合併(「股份合併」),由每二十(2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普通股,合併為一(1)股每股面值2.00港元的合併股份(「合併股份」)及(ii)削減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即每股已發行合併股份1.99港元,令每股合併股份的面值由2.00港元減至0.01港元。股份合併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生效。 14.承擔 (a)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並沒有任何重大資本承擔。 (b)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與其租戶訂立有關土地及樓宇之不可撤銷的經營性租賃,其未來最低應收租金總額於到期日如下: 15.批准中期財務報告 中期財務報告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獲董事會批准。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財務回顧 於回顧財政期內,本集團錄得收益為人民幣3千4百萬元,較去年同期的人民幣3千9百萬元,下跌約14%。收益減少主要是由於回顧財政年度內,本地居民的休閒娛樂習慣轉變,選擇於周末短途旅行,前往香港以外地區(尤其是深圳及大灣區)購物和用餐的人數激增。另一方面,雖然訪港旅客人次於二零二四下半年比上半年增加逾10%至約2千3百萬,但港人入境深圳人次較同期內地來港旅客多近一倍,逆差甚大,嚴重打擊香港本地的餐飲、零售行業,對集團的本地銷售表現造成不利影響。在可見的未來,北上消費趨勢很可能持續。本集團實現毛利人民幣1千2百萬元,與去年同期相若。 於回顧財政期內,其他收益減少約28%至人民幣5百萬元,銷售及分銷開支由人民幣4百萬元上升至人民幣5百萬元。一般及行政開支保持平穩,約為人民幣2千萬元(去年同期為約人民幣2千1百萬元)。 由於上述原因,於回顧財政期內,本集團之經營虧損為人民幣7百萬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5百萬元)。同時,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為人民幣7百萬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6百萬元)。 行業前景 於二零二五年初,中共中央及國務院發布二零二五年「中央一號文件」,連續二十二年聚焦農業產業。文件提出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文件題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全文共六個部分,包括:持續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著力壯大縣域富民產業、著力推進鄉村建設、著力健全鄉村治理體系、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 文件提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必須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錨定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建設農業強國目標,以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為動力,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準、鄉村建設水準、鄉村治理水準,千方百計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基礎支撐。 超大作為國家級綠色和現代農業的龍頭企業,我們積極借助超大創新智庫專家團隊,努力提高自我創新能力和科技實力。努力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綠色生產,高度重視土壤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從而提高農產品的供應水準和品質。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前景展望 超大過去幾年一直研究和測試的新經營模式,與國家方針政策高度吻合。超大新經營模式針對農業生產內部循環不暢、農產品產銷對接脫節、資訊不對稱導致「賣難」和「買難」,農產品區域性、季節性、結構性銷售難現象突出等問題,把生產端產品納入系統管理,與需求端進行有效對接,健全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動農產品流通標準化、資訊化、組織化,充分借助現代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平台,通過農產品期貨市場和交易手段,把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能有效解決農產品資訊不對稱導致「賣難」和「買難」問題,能夠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集團未來將致力於農業生產端數字化建設,推廣集團自主研發的智慧農場管理系統、參與地方政府農業大數據平台建設,為超大新經營模式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本集團將會密切關注行業趨勢,並迅速採取行動,將旗下資源分配至讓本集團能夠在商業氣氛改善時把握業務上的增長機會。為產生更佳回報予本公司股東,本集團亦將採取審慎態度尋找新機遇,使其業務更多元化。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持有現金及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