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flex Ltd.(“Enerflex”或“公司”)是一家加拿大发行人,按照修订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规定的年度报告提交资格,使用40-F表格提交其在美国的披露。公司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其股票证券免于遵守《证券交易法》的部分条款。本年度40-F表格报告包含根据加拿大和美国相关证券法定义的“前瞻性信息”(FLI),涉及管理层对未来事件、经营结果、Enerflex未来表现以及业务前景的预期。FLI可能包含“预期”、“未来”、“计划”等词语,并基于公司经验及其对公司趋势、当前条件以及预期发展的认知,但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难以预测的因素。
公司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以美元表示其合并财务报表。本报告中所有美元金额均以美元表示,除非另有注明。读者应注意,上述假设和风险因素列表不应被视为详尽无遗,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期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将其报告货币从加拿大元变更为美元,并已提交相关年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和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ICFR)的设计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变化。独立注册公众会计师事务所安永(Ernst & Young)合伙公司已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ICFR)的评估发布了一份报告。管理层定期审查其内部控制框架(ICFR)体系,并对公司的流程和系统进行修改,以提升控制力和提高效率。
审计委员会由Mona Hale(主席)、Ben Cherniavsky和James Gouin组成,公司拥有一套适用于所有员工、官员和董事的“道德规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的财务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分别为6,125,901美元和5,352,635美元,审计相关费用分别为10,500美元和251,971美元,税费分别为484,294美元和342,252美元。
公司受到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加拿大证券监管机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制定的各种公司治理准则和要求的约束。公司的普通股在TSX和NYSE上市,并打算遵循TSX的规定,对发行新普通股股东批准流程。公司未与任何表外安排进行过交易,且公司和其关联方均未故意参与《交易法》第13(r)节规定的任何需报告的交易或交易行为。
公司已提交激励补偿恢复政策、年度信息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管理层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讨论与分析等文件。公司证实其符合在40-F表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由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克·E·罗锡特正式签署本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