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政策速评 2025年2月23日 n分析师:吕思江nSAC编号:S1050522030001n联系人:武文静nSAC编号:S1050123070007 1.政策速递:特朗普签署《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备忘录 p2025年2月21日,白宫网站发布“美国第一”投资政策备忘录,宣布将调整美国投资政策,重点进一步限制与中国的双向投资。文中将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古巴、俄罗斯等统一划为“外国对手国”。 p2月22日,我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对此做出回应:“美方做法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具有歧视性,是典型的非市场做法,严重影响两国企业正常经贸合作……中方敦促美方遵守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停止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中方将密切关注美方动向,并采取必要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一、限制美国对中投资,强化国内保护机制 二、限制中国对美投资,加速技术知识封锁 三、欢迎盟友和伙伴国家对美投资 2.核心内容一:限制美国对中投资,强化国内保护机制 p《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备忘录核心内容如下: 一、限制美国对中投资,强化国内保护机制 1.阻止美国主体投资中国军工。将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等法律工具对违规投资实施资产冻结等制裁措施。 2.考虑扩大美国对华投资限制领域范围,且限制名列将定期审查更新。涉及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物技术、高超音速技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定向能及其他受中国“军民融合”战略影响的领域。 3.考虑扩大受限的投资类型和资金来源,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绿地投资、公司扩张和公开市场证券投资等投资类型,资金来源包括养老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和其他有限合伙人投资者。 4.强化国内保护机制,包括:Ø确定《外国公司问责法》涵盖的公司是否遵守了足够的财务审计标准 Ø审查外国对手公司用于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可变利益实体(VIE)和子公司结构,并审查这些公司的欺诈行为指控。Ø恢复《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要求的最高受托标准,确保外国对手公司不符合养老金计划的投资资格。 诚信、专业、稳健、高效 2.核心内容二:限制中国对美投资,加速技术知识封锁 p《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备忘录核心内容如下: 二、限制中国对美投资,加速技术知识封锁 1.阻止中国相关主体收购美国关键企业和资产,仅允许符合美国利益的投资。 2.限制中国相关主体投资于美国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医疗、农业、能源、原材料或其他战略领域。保护美国农田和敏感设施附近的房地产。 3.评估是否暂停或终止1984年《美中所得税协定》。认为其中“给予中国商品和服务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的承诺导致了美国的去工业化和中国军事的技术现代化。 4.限制外国对手获取美国在敏感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和运营,加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CFIUS)对“绿地投资”(即新建项目)的权限,并扩大CFIUS可处理的“新兴和基础”技术范围。 5.停止使用“缓解协议”来处理来自外国对手国家的美国投资。 2.核心内容三:欢迎盟友和伙伴国家对美投资 p《美国优先投资政策》备忘录核心内容如下: 三、欢迎盟友和伙伴国家对美投资 1.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来自盟友和伙伴国家的投资(其中一些拥有庞大的主权财富基金)符合美国国家利益,本届政府将使美国成为全球最佳的投资目的地,造福所有人。 2.为盟友投资设立“快速通道”,简化审查流程。但要求遵守适当的安全条款,包括避免与美国的外国对手合作。 3.对任何超过10亿美元的投资项目加速环境审查评估流程。 4.鼓励所有外国主体的被动投资。 风 险 提 示 数据全部来自公开市场数据,市场环境出现巨大变化模型可能失效。基于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亦不构成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投资建议。 量化和基金研究组介绍 吕思江:量化和基金研究首席,数学博士,2022年3月加入华鑫证券研究所。9年量化和基金研究经验,覆盖各类定量策略,尤其擅长定量资产配置、行业风格轮动、FOF和基金投顾策略研究。 马晨:南加州大学金融工程硕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工程学士,2022年3月加入华鑫证券研究所,主要覆盖FOF和基金定量研究方面内容。 黄子轩:格拉斯哥大学硕士,2022年3月加入华鑫研究所。 武文静:上海财经大学硕士,2023年7月加入华鑫研究所。 刘新源:哥伦比亚大学硕士,2023年10月加入华鑫研究所。 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证券分析师承诺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免责条款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华鑫证券制作,仅供华鑫证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华鑫证券研究部门及相关研究人员力求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报告中的信息与所表达的观点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的依据,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结合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财务、法律、商业、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华鑫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服务。本公司在知晓范围内依法合规地履行披露。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只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华鑫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华鑫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华鑫证券所有,未经华鑫证券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华鑫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华鑫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华鑫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如未经华鑫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华鑫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华鑫证券研究报告。 以报告日后的12个月内,预测个股或行业指数相对于相关证券市场主要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 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道琼斯指数为基准。 诚信、专业、稳健、高效 报告编号:25022319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