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
- 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可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存在误导性。
- 公司住所:应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固定场所。需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
- 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需提交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境内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境外股东提交经公证并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
-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股东可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
- 经营范围:需使用规范条目,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规定。
- 公司章程:可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自动生成或自定义。需载明公司基本信息、机构设置、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等事项。
- 高级管理人员:通常指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
二、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进行申请,提交电子版材料。
- 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和申请人身份证至公司住所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部门办理。
三、领取审核结果
- 纸质营业执照或通知书: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
- 电子营业执照: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领取下载,或现场提交材料办理登记时一并领取。
四、应提交的材料
- 设立登记: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住所证明材料、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任职人员身份证明、高管任职证明、公司章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等。
- 变更登记:根据变更事项不同,需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变更名称需提交公司章程、决议、营业执照等;变更住所需提交住所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 备案:包括章程备案、经营期限备案、认缴的出资数额备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更换登记联络员、更换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歇业备案等,需提交相应的备案申请书和证明文件。
- 增、减、补、换发证照:需提交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除外)、报纸公告样张(办理遗失时提交)等。
- 注销登记:分为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普通注销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债权人公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简易注销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