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4年版)旨在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科创服务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上的支撑保障作用。
政策要点
汇编分为三部分:
- 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有关创新政策措施要点:包含27项政策措施,涵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级、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具体措施包括市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认定、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天津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引进外籍人才、科学技术普及重点项目、市级科普基地认定、享受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核定、天津市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参投子基金、“政银保”合作机制、农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员、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本市“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等。
- 支持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措施要点:包含35项政策措施,涵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制培训、师带徒培训、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市校合作高校学生来津实训、“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创业担保贷款、国家进口贴息事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外资研发中心免税项目、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税收政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企业激励、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 近期有关科技创新重要文件要点解读:包含两个重要文件的要点解读,分别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规〔2024〕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发〔2024〕9号)。
关键数据
- 市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对评价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给予不高于100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天津市大学科技园,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
-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首次通过认定、资格期满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本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 天津市雏鹰企业:对连续12个月内年日均贷款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雏鹰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5万元奖励。首次通过评价入库的雏鹰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汇算清缴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给予补助。
- 天津市瞪羚企业:对于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市财政资金最高20万元奖励。2024年通过评价入库的瞪羚企业,根据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和综合经济贡献等,按照企业2023年度汇算清缴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2.5%择优给予补助。
- 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补助,市和区财政(或企业所属的局级主管部门)各承担50%。
-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汇算清缴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额的5%、2.5%或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 天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 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技局依据科技部考核结果,对考核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我市国家级孵化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 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集聚、企业孵化以及对地方经济贡献的绩效进行评价,择优给予支持,每家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 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运用论坛沙龙、培训辅导、融资路演、银行授信、大小企业对接等方式,为参赛企业、团队提供多元化服务。获奖企业可被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
-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2024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根据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和综合经济贡献等,申请享受研发投入后补助。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自认定年度起至证书有效期截止年度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引进外籍人才: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引进外籍人才放宽科技型企业急需聘用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条件,申报要件中的工作经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科技型企业聘用应届外国留学生或应届外国毕业生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工作许可,免工作经历要求。
- 科学技术普及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20万元。
- 科学技术普及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10万。
- 市级科普基地认定:授予“天津市科普基地”牌匾;对评估优秀的科普基地给予科普项目立项支持。
- 享受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核定:进口单位进口以下两类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硬盘,以及以其他形式进口自用的承载科普影视作品的拷贝、工作带、硬盘;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科普仪器设备、科普展品、科普专用软件等科普用品。
研究结论
天津市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支持企业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2 0 2 4年 版)
前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精神,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部署,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科创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上的支撑保障作用,市科技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等部门,对我市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措施要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提炼,编制形成了本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以下简称《政策要点汇编》)。
《政策要点汇编》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有关创新政策措施要点,主要为市科技局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关的27项政策措施要点。第二部分是天津市支持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35项政策措施要点。第三部分是近期有关重要文件的要点解读,包括天开高教科创园升级版政策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措施文件。
一、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有关创新政策措施要点
二、支持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措施要点
三、近期有关科技创新重要文件要点解读
三、近期有关科技创新重要文件要点解读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规(2024)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发(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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