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发现报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4-08-31 - 财报 丁叮叮叮
报告封面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4年8月31日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单位:元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4、母公司利润表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三、公司基本情况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秦川机床”)原名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更名为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是由原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发起人,同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而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145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公开发行,并于同年9月28日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837”。 2006年2月6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10送3.05的比例支付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2008年4月29日,依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每股面值1元,总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623.92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71.76万元,并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于2008年8月20日出具[万会业(陕)验字(2008)第00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年11月20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秦川集团全体9名股东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秦川集团,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53号)文件核准。 本次交易实际新增股份273,176,919股,本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21,894,519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894,519元。此次注册资本变更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8月29日出具希会验字(2014)0058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4年9月,本公司向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认缴人发行71,476,391股,股份发行价格为8.3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98,257,392.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76,858,334.09元。本次新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93,370,910股。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25日出具希会验字(2014)0072号验资报告确认。 2020年3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与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持有的公司110,499,0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无偿划转至法士特集团。同日第二大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产投”)与法士特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91,826,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法士特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自陕西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秦川机床15.94%的股份无偿划转给法士特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日起两年。 2020年4月28日,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法士特集团持有公司110,499,0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其在公司实际的表决权为29.18%。 2021年8月,本公司向法士特集团发行20,6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3.8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799,2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3,380,226.42元。本次新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99,370,910.00股。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希会验字(2021)0041号验资报告确认。 2023年6月,本公司向法士特集团、海通证券等14家投资者发行110,512,129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1.13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229,999,995.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17,845,918.42元。本次新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009,883,039股。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19日出具希会验字(2023)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9,883,039.00元。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007221XC;法定代表人:马旭耀;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22号,总部位于宝鸡市姜谭路22号;经营范围: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黑色及有色金属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的配件制造;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机械和设备修理;融资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投资与咨询与服务;货物、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技术除外)及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于2024年8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 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集团按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