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IPO发布的《帮助创新生态系统做好准备迎接人工智能(AI):知识产权政策工具包》报告,旨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框架,以了解当前人工智能创新的现状,并对未来人工智能越来越自主的情况作出思考。
2报告首先介绍了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包括人工智能的定义、数据的重要性、生成式人工智能以及大语言模型等。报告指出,人工智能技术正以指数级速度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已成为全球各地的头条新闻,目前已超过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五分之一,而且这一数字仍在快速上升。
3报告将人工智能发明分为四类:人工智能模型、人工智能辅助发明、基于人工智能的发明和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报告认为,不同类型的人工智能发明将引发不同的问题,这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种潜在的视角,通过这个视角来考虑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并致力于解决当地创新者面临的不确定性。
4报告探讨了知识产权局和政策制定者可能采取的行动,以营造一个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的环境。这些行动包括为不同类型的人工智能发明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为人工智能模型的可专利性提供指导、平衡数据访问和数据保护,并为人工智能模型制造者提供相关指导、明确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创造性步骤要求、就人工智能生态系统中的不同参与者及如何确定谁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提供指导、考虑创建人工智能辅助发明的最佳实践,以记录(并公开)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就如何达到基于人工智能的发明的充分公开要求提供指导、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如何与更广泛的人工智能监管框架相互关联。
5报告深入探讨了根据专利法,谁(或什么)是“发明人”的问题。报告指出,虽然目前的人工智能发明创造涉及人工智能模型、人工智能辅助发明和基于人工智能的发明,但DABUS案例提高了对于人工智能自主发明创造(人工智能生成式发明)对法律影响的认识。报告认为,政策制定者需要评估这个未来世界何时可能成为现实,即人工智能何时成为自主的发明者。他们必须考量可行的选择,以及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如何做出最佳应对。
6报告提出了应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的可能选择,包括保持现状,继续只承认人类发明人、修改专利法,允许将人工智能系统列为唯一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修改专利法,要求法人作为人工智能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的代理,同时记录人工智能系统的创造性贡献、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法。报告认为,在考虑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时,政策制定者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每种选择都有利有弊,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都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
7报告最后通过拉丁美洲植保协会、肯尼亚的HelloTractor、突尼斯的DigiSmartSolutions、印度SigTuple、美国的Sign-Speak、斯里兰卡JendoInnovations和泰国Meticuly等案例研究,探讨了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及其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