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培育绿色低碳文化,推广低碳生活方式,规范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社区绿色低碳综合评价,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雄安新区的特点,对空间布局与生态环境、绿色建筑与能源利用、水资源与固体废弃物、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社区治理与低碳生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基本规定
- 评价对象为居住社区,以社区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
- 社区内主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及以上,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及以上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应低于60%。
- 雄安新区设立之前的既有社区的社区人均碳排放量较申报年度前一年应至少下降10%,雄安新区设立之后建设的社区运行阶段的社区人均碳排放量不应大于1.44tCO2/(人·年)。
- 申请评价方应对社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情况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评价报告,确定评价等级。
评价与等级划分
- 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指标体系由空间布局与生态环境、绿色建筑与能源利用、水资源与固体废弃物、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社区治理与低碳生活5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 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设置加分项。
-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
- 绿色低碳社区评价的分值设定为:控制项基础分值400分,评分项满分值分别为100分,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100分。
- 绿色低碳社区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Q=(Q0+Q1+Q2+Q3+Q4+Q5+QA)/10,式中Q为总得分,Q0为控制项基础分值,Q1~Q5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5类指标评分项得分,QA为提高与创新加分项得分。
- 绿色低碳社区划分应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 绿色低碳社区星级等级的确定: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总得分分别达到60分、70分、85分时,绿色低碳社区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 既有社区满足特定要求时可认定为绿色低碳社区(既有)。
空间布局与生态环境
- 控制项:社区应设置一定比例的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实现5min步行可达,公共空间占社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应低于35%,社区人均公共空间面积不应小于10m2;社区应分级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千人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规定的下限值;社区内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采用乔灌草复层绿化体系,社区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30%;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植物种植应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社区乡土植物比例不应低于70%;社区地表水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相应水功能区水质的规定,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IV类标准。
- 评分项:社区开发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鼓励建筑功能的复合化利用;社区内设置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应具有均好性、连续性、可达性;提升社区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绿色建筑与能源利用
- 控制项:社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应进行建材、施工、运行和改造等全寿命期碳排放计算分析,并制定碳减排实施技术路径;社区内清洁能源普及率应达到100%;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并接入城市能源监测系统。
- 评分项:社区内的建筑按现行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社区内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占社区新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社区内民用建筑选用绿色建材;社区根据所在区域的能源供给条件、能源资源状况、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通过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能源综合利用方案,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结合雄安新区气候和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社区内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系统;社区开发利用水(地)源热泵系统;社区内道路、庭院、绿地的公共照明采用可再生能源路灯;社区内生活热水、炊事用能等向电气化发展;社区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抵消运行碳排放;社区内建筑采用“光储直柔”配电系统,提高建筑负荷调节能力。
水资源与固体废弃物
- 控制项:社区居民户表配表率应达到100%,社区配套建筑及用水点应设置分项计量水表;使用、更换高用水效率节水器具及设备,用水点压力不应大于0.2MPa;社区排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社区范围内无污水直排水体、无黑臭水体;社区采取措施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社区采取措施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 评分项:社区居民、配套建筑内节水器具和设备采用高用水效率产品;社区通过建立完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工作指南和应急预案宣传,以多层次、多角度营造浓厚的节水氛围,强化广大居民的节水意识,降低人均月用水量;社区绿化灌溉采用包括喷灌、微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使用水质达标的雨水或中水进行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用水等活动;社区内设有公共餐饮餐厨垃圾收集点,对社区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社区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
- 控制项: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不应低于65%;社区内交通应按照人车分流进行设置;社区提供便捷的公共交通接驳;社区内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 评分项:社区制定绿色交通出行目标;社区开发绿色低碳智慧出行管理系统或小程序;提升社区内慢行系统;社区提供便捷的绿色交通及接驳;社区内外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车设施设置。
社区治理与低碳生活
- 控制项:社区应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绿色低碳工作,每年编制社区绿色低碳发展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建立覆盖社区内各类主体的碳排放管理体系;社区应制定建筑及配套设施的绿色低碳物业服务管理规定及运营维护计划;社区内的每个小区应设置绿色低碳生活宣传设施;社区每年应至少开展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应制定社区低碳公约;社区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应至少开展3次绿色低碳相关的志愿者活动。
- 评分项:社区公共区域应配置智能控制系统;设立社区级别个人碳账户,制定碳积分等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建立社区数字化服务平台;社区内图书馆、咖啡馆、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提供共享办公空间;积极向居民宣传推广节能电器;社区定期开展绿色低碳家庭创建活动;每年制定社区绿色低碳家庭创建目标;社区设置旧物交换及回收利用设施。
提高与创新
- 加分项:绿色低碳社区的社区人均碳排放量不大于1.08tCO2/(人·年);建立社区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社区内建设绿色低碳示范性项目;社区内的建筑按现行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结合雄安新区气候和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开发可再生能源;社区以儿童优先、安全健康、自然趣味为原则,建设社区儿童友好空间;社区获得区县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示范称号;采取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能源消耗、培育绿色低碳文化、推广低碳生活方式等其他创新,并有明显效益。
社区人均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 社区年人均碳排放量按式(A.0.1)计算:Ca=CB+CT+CL+CW+CG−CE−CS/a,式中Ca为社区年人均碳排放量(tCO2/(人·a)),CB为社区内建筑年碳排放量(tCO2/a),CT为社区居民交通出行年碳排放量(tCO2/a),CL为社区市政照明年碳排放量(tCO2/a),CW为社区市政给排水系统年碳排放量(tCO2/a),CG为社区居民垃圾处理年碳排放量(tCO2/a),CE为社区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年减碳量(tCO2/a),CS为社区内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tCO2/a),a为社区总人数(人)。
结论
本标准为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价社区在空间布局、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能源利用、水资源、固体废弃物、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社区治理和低碳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引导和推动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为实现雄安新区的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