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申报资料接收整体介绍
实施背景与政策文件
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2022年第110号),12月2日发布《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2023年12月11日发布《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更新<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等文件的通知》(新)。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电子申报的实施框架。
资料接收新要求及注意事项
1. 邮包接收-申请号
- 新增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的申请号要求。
- 申请号一致性:光盘表面、光盘盒封面的申请号需与申报资料申请人之窗、药品业务应用系统保持一致,否则无法进入后续流程。
- 制剂类申请号格式:YPD+2位年份+6位流水号,通过业务应用系统获取。
2. 邮包接收-光盘盒封面实例
(此处原文包含多张实例图片,实际总结中省略具体图片描述)
3. 资料验证-验证要求
- 注意事项:2024年3月1日前,寄达中心的电子申报资料无需按照新通知的验证标准进行验证。
- 解释:新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3月1日起,中心将对可正常读取、无病毒的光盘按照新通知《验证标准》进行验证,通过验证的光盘进入后续流程。
4. 邮包接收-光盘盒封面(预约信息-校验和)
- 出现严重程度为“错误”的结果,则不能通过验证。
- 无法通过验证的光盘将按照销毁程序处理。
- 在“申请人之窗”查看光盘接收进度及验证报告。
5. 建议措施
- 使用资料制作软件对资料提前自查毒、自验证,根据验证报告结果及时修正后再提交。
6. 资料验证-验证报告
- 验证不通过的情况及常见问题:
- 光盘类:空光盘、光盘受损、尺寸小、可擦写、盘面贴签等。
- 文件类:空文件、文件大、文件错命名等。
- 信息类:申请号错误、校验和错误、资料类型错误等。
- 其他:有病毒、缺电子签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