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3年部门预算总规模为1,283,657.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占31.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26.62%,事业收入占33.74%。支出预算为730,709.10万元,基本支出占26.64%,项目支出占73.36%。
主要职能包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统筹协调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投资意见、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90,681.47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占67.68%,主要为污染减排),其次是科学技术支出(占19.95%)、外交支出(占5.72%)和住房保障支出(占3.57%)。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701.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包括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科学技术支出(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科技重大项目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2,020.94万元,比2022年增加16.1%,主要为因公出国(境)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00万元,为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1,000万元。
2023年机关本级、华北督察局等14家行政单位、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等7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55.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5%。
生态环境部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对项目支出全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191,18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