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专项债管理思路重在扩大地方自主权,有利于专项债的早发行、早使用,缓解2024年专项债使用进度偏慢的困境。具体变化和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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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领域扩大:明确专项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在负面清单之外均可申报,投向领域明显扩大。优先支持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并将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金额比例提升至30%(此前为25%),增加的领域主要包括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以及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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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重大变化:明确项目收益不足时可调用其他资金补足。文件提出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时,可以安排财政补助(对应一般公共预算)、其他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来偿还,这意味着此前被认为收益不足的项目也有望顺利推进。结合中央对房地产止跌回稳的要求,后续可能会利好收购存量商品房等项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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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地方自主权:赋予10个省市和雄安新区“自审自发”的权限,并打通非“自审自发”地区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10个省区市近年来发行的专项债额度占总额度的一半以上,优质项目较为集中,赋予其自主权限有助于经济大省挑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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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因素:
- 地方政府积极性可能更利好与房地产止跌回稳相关的项目,如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和存量商品房,但并不能直接形成实物工作量。
- 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是一个远期约束,财政纪律仍不会松懈。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自审自发”试点地区要加快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表明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
- 随着化债资金的集中下发,岁末年初地方工作重点可能在化债资金的分配使用,新的管理机制可能并不会马上带来实物工作量的加快,专项债新政对春季开工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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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政策落实进展偏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