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报告旨在构建民生指数指标体系,以全面衡量民生发展水平,引导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施“旨在全面提升民生发展”的治理模式。报告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指出GDP不足以衡量发展,衡量民生发展应当采用多指标体系,并强调研究民生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当前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
二、报告构建了包含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四个一级指标的民生指数指标体系,并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年鉴数据,对12个省市进行了民生指数试编。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指标与总体民生发展水平并非存在单一的正相关关系,人均GDP水平高的地区,民生发展水平并不一定高。
三、报告指出,政府治理水平是民生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受访者对政府在环境、安全、反腐,司法、执法、公务员工作效能等方面没有给予满意的评价,突出表现在食品安全与腐败问题。
四、报告建议,应从“唯GDP论”转向以“促进民生发展”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以民生财政促进民生发展,并编制民生指数,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指标体系和数据库,定期发布民生指数,促进各级政府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