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技术规程
范围与适用对象
本规程规定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的监测范围与分区、监测内容与方法、样品采集与分析、评估方法、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广东省红树林、潮间盐水沼泽、淤泥质海滩、浅海水域、河口水域、海岸性咸水湖和基围养殖塘等滨海湿地类型的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
规范性引用文件
包括GB/T 12763.1、GB/T 16831、GB 17378.5、GB/T 24708、HY/T 080、DZ/T 0184.11210Pb、HJ 897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滨海湿地、红树林、潮间盐水沼泽、淤泥质海滩、浅海水域、河口水域、海岸性咸水湖、基围养殖塘、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固碳量、沼生植物固碳、湿地土壤固碳、水生植物固碳、水生动物固碳、固碳量、含碳系数等术语的定义。
监测范围与分区
监测范围应根据监测目的和评估对象确定,并绘制监测范围边界地图。将存在异质性的监测区域划分为若干性质均一小区,分区考虑因素包括滨海湿地类型、植物多样性、土地利用方式、土壤性质、地貌特征、潮汐水位涨落周期等。
监测内容与方法
监测内容包括红树林、潮间盐水沼泽、淤泥质海滩、河口水域、浅海水域、海岸性咸水湖和基围养殖塘等滨海湿地类型的沼生植物碳库、土壤碳库、水生动物碳库等。监测方法包括站位布设(样线取样法、随机取样法、栅格取样法)、样方设置(固定样方、临时样方)、监测时间及频率(沼生植物和水生植物等活生物量碳库以年为间隔频率,浮游植物生物量以生物季节为间隔频率,土壤碳库活跃程度较低,采样间隔可设为5年,水生动物生物量按生物季节间隔进行采样)。
样品采集与分析
采集沼生植物生物量(木本植物、草本植物、凋落物)、水生植物生物量(浮游植物、大型海藻、海草床)、土壤固碳量、水生动物生物量、面积信息。样品分析包括植物、土壤和水生动物等样品的储存、运输和处理,以及有机碳含量、叶绿素a浓度等指标的测定。
评估方法
沼生植物固碳量:根据实测生物量和含碳系数数据估算样地内木本植物、草本植物、凋落物固碳量。水生植物固碳:根据实测峰值时期的叶绿素a浓度等参数估算浮游植物固碳量,根据大型海藻和海草在峰值期与生长季初的干重增加量和含碳系数数据估算大型海藻固碳量和海草床固碳量。湿地土壤固碳量:根据土壤容重、有机碳含量和沉积速率进行估算。水生动物固碳:根据实测贝类、虾蟹和鱼类等干重、生长密度和含碳系数估算采样区水生动物固碳量。固碳量综合评估:对各类滨海湿地固碳量评估指标所计算的结果进行加和。
质量控制
包括野外调查质量控制(全面野外勘察、GPS或RTK定位)、样品采集与分析质量控制(准确记录、定期归档、电子化处理、全过程质量控制)、人员质量控制(培训、统一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