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制度主要内容分为六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
明确制度适用范围,强调保护投资者获取信息、参与决策、取得收益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第二章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
规定公司应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且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章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明确投资者查阅公司信息的权利,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及时披露,承诺人需履行承诺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需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定期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
第四章保护投资者决策参与权
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股东会召集请求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权利。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规定中小投资者有权质询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公司需建立董事和董事会问责制度,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并允许股东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
第五章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部约束机制
要求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规范关联交易,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定期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定期自查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六章附则
规定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