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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景新能2024/25 中期报告

2024-12-11港股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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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景新能2024/25 中期报告

Envision Greenwise Holdings Limited (1783) 中 期 報 告 目錄 公司資料2 財務摘要4 主席報告5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3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14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公司資料 授權代表 董事會 執行董事 郭晋昇先生詹志豪先生 郭晋昇先生(主席)詹志豪先生(首席執行官)郭可兒女士(營運總監)鄧志堅先生 香港總部、總公司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灣仔港灣道26號華潤大廈29樓2901及09-10室 侯穎承先生藍章華先生薛永恒教授余仲良先生 註冊辦事處 審核委員會 71 Fort StreetP.O. Box 500George TownGrand Cayman KY1-1106Cayman Islands 余仲良先生(主席)侯穎承先生藍章華先生薛永恒教授 主要往來銀行 薪酬委員會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商業銀行 薛永恒教授(主席)詹志豪先生郭可兒女士藍章華先生余仲良先生 核數師 提名委員會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郭晋昇先生(主席)侯穎承先生薛永恒教授 公司秘書 朱沛祺先生 公司資料 開曼群島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Appleby Global Services (Cayman) Limited71 Fort StreetP.O. Box 500George TownGrand Cayman KY1-1106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公司網站 http://www.evsgreenwise.com/(其內容並不構成本報告的一部分) 股份代號 1783 截 至2024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本 集 團 錄 得 收 益 約248.2百 萬 港 元,較 截 至2023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 約237.5百 萬港元增加約10.7百萬港元或4.5%。 截 至2024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毛 利 約 為44.4百 萬 港 元,較 截 至2023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 約10.5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33.9百萬港元或323.9%。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毛利率約為17.9%。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為26.6百萬港元,而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則約為23.1百萬港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的經調整EBITDA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虧損約13.8百萬港元轉為溢利約15.9百萬港元。 截 至2024年9月30日 止 六 個 月,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虧 損 約 為2.12港 仙,而2023年 同 期 之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虧 損 則 約為2.04港仙。 董事會已議決不宣派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任何中期股息(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無)。 主席報告 尊敬的股東: 本人謹代表晉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前稱金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欣然向閣下呈報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連同2023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 概覽 本集團立足香港、輻射全球,近年來利用綠色創新技術賦能產品與服務,除了作為香港總承建商提供上層結構建築和修葺、維護、改建及加建工程以外,亦將多元化的綠色智慧解決方案運用在建築的全生命周期裏。集團致力於通過科技創新與研發驅動,提供綠色建築及智慧化能源管理的全方位應用方案及服務。同時,通過綠色能源管理與動力電池處置服務,助力全球客戶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在綠色能源的可持續解決方案方面,集團重點關注動力電池的處置與循環利用,持續推動核心業務和產品的綠色轉型。經過近40年的專業發展與資源整合,集團目前已具備建築、電力、動力電池處置,以及ISO環保、質量管理與安全等多種類牌照,並擁有強大的管理與技術支援團隊。 展望 集團積極響應《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提出的「零碳排放•綠色宜居•持續發展」願景,在綠色基建領域進一步融入綠色建築理念與智慧化能源管理技術。集團將結合電池儲能系統、裝配式內裝產品、能效管理系統,以及參與各類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建設及安裝,推動建築物從前期建造到後期營運的整個生命週期內,降低建築物耗能、提高建築物能源效益。通過為客戶提供高效且可持續的解決方案,集團致力於支援香港低碳發展目標的實現,並為推動建築行業綠色轉型貢獻力量。 《行政長官2023施政報告》明確提出:目標在2025年起逐步將「生產者責任計劃」推展至電動車電池等五種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推行,將有力促進退役電動車電池的合理、合法處置,推動香港綠色運輸的良性發展。集團自2019年起已重點佈局發展退役電動車電池再利用產業鏈,逐步實現了從收集、運輸、處置至出口的全鏈條合 規 化 建 設。2024年4月,集 團 旗 下 全 資 子 公 司 成 功 獲 批 於 香 港 環 保 園T2及T3地 段 建 設「香 港 首 間 動 力 電 池 處理設施」(「設施」),項目現已正式動工。「設施」建成後,將為香港及粵港通大灣區提供先進的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及資源化處置技術。集團將進一步結合香港資源循環產業鏈的發展需要,推動區域內電池回收體系的建立,為綠色經濟發展積累經驗並創造新的商業機會。 與此同時,集團將繼續發揮多年來累積的綠色合作資源,攜手全球領先的電池製造商、汽車品牌及物流服務提供商,致力打造全球動力電池處置與循環利用服務體系。集團以開放合作、互利共贏的態度,與海外本土化優質企業開展戰略合作,打通發展當地電池循環產業鏈的各個關鍵環節,在全球範圍共同開發及拓展電池處置與循環利用業務。目前,晉景新能集團已在全球包括歐美及東南亞地區建立53個動力電池處置點,輻射範圍包括美國和歐洲等電動車市場發達國家。未來,集團亦將與國內領先的環保企業合作,共同建設海外再生金屬加工產業園,打造香港資源循環產業基地等,進一步拓展國際市場。 致謝 本人謹代表董事會,誠摯感謝所有本公司股東、本集團客戶、供應商、銀行及業務夥伴一直以來的支持,同時對各位員工於期內所作出的寶貴服務及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正是大家的共同努力,推動了集團的穩步發展和財務表現的改善。2024年,集團已成功實現經調整EBITDA扭虧為盈,這是我們業務轉型的重要成果,也為未來的持續增長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們期待在未來繼續與各方攜手共進,共同迎接綠色低碳經濟的新時代。 主席郭晋昇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致晉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緒言 我們已審閱列載於第9至37頁的晉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貴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2024年9月30日的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的相關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若干解釋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就中期財務資料編製的報告必須符合上市規則的有關條文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列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我們的責任是根據我們的審閱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作出結論,並根據我們協定的委聘條款向閣下全體報告我們的結論,除此之外本報告並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審閱範圍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實體獨立核數師對中期財務資料的審閱」進行審閱。審閱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主要向負責財務和會計事務的人員作出查詢,及應用分析性及其他審閱程序。審閱的範圍遠較根據香港審核準則進行審核的範圍為少,故不能令我們保證我們將知悉在審核中可能被發現的所有重大事項。因此,我們不發表審核意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審閱報告 結論 按照我們的審閱,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我們相信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羅雅媛執業證書編號P06143香港,2024年11月22日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晉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其註冊辦事處位於71 Fort Stre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Cayman Islands及其於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灣仔港灣道26號華潤大廈29樓2901及09-10室。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為以總承建商身份提供上層結構建築和修葺、維護、改建及加建(「修葺、維護、改建及加建」)工程服務以及提供逆向供應鏈管理及環保相關服務,包括工業物料貿易。 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終控股公司為晋業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郭晋昇先生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方。 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為本公司的功能貨幣。 2編製基準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D2之適用披露規定編製。 3主要會計政策 該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計量除外。 除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導致的會計政策變動外,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者相同。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已首次應用下列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該等修訂於本集團自2024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以編製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之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之修訂 售後回租中的租賃負債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香港詮釋第5號(2020年)之相關修訂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供應商融資安排 3主要會計政策(�)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之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4分部資料 向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以供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的資料集中於本集團的業務線。本集團的經營分部分類為(i)上層結構建築和修葺、維護、改建及加建工程服務及(ii)逆向供應鏈管理及環保相關服務,包括工業物料貿易。 該等經營分部亦代表本集團的可呈報分部。於釐定本集團的可呈報分部時,概無合併主要營運決策者確定的經營分部。 截至2024年及2023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就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部表現向本集團的主要營運決策者提供有關本集團可呈報分部的資料載列如下: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4分部資料(續) 除所得稅前虧損 經營分部的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