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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延续高增,利润短期承压,FY25积极减亏

2024-12-10李卓群第一上海证券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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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延续高增,利润短期承压,FY25积极减亏

买入 2024年12月10日 收入延续高增,利润短期承压,FY25积极减亏 李卓群+852-25321539Grayson.li@firstshanghai.com.hk FY24Q3业绩概览:截止24年9月30日,公司FY24Q3同比+53.1%至12.08亿人民币(下同),符合此前公司业绩指引(11.80-12.08亿元)。Non-GAAP经营利润-4.76亿元,去年同期为-0.84亿元;Non-GAAP净利润为-4.57亿元,去年同期-0.42亿元。截至FY24Q3,公司在现金储备为33.1亿元,无有息负债。按可比口径现金收款同比增长超过67.2%,达10.7亿元。 主要资料 行业教育股价2.63美元目标价4.40美元(+67.3%)股票代码GOTU.US已发行股1.71亿股/2.57亿ADS总市值6.2亿美元52周高/低8.44/2.17美元每股净资产1.70美元主要股东陈向东(45.8%) K9业务持续高增长:分业务看,FY24Q1公司非学科培训及高中业务(K12业务)占比总体超75%,占据主要地位,收入同比超过70%,其中K9非学科辅导的收入和可比口径现金收款同比增长均超100%,来自新生的可比口径现金收款同比增长超过200%;传统业务增长超40%;受公司业务调整影响,成人及大学生业务承压,收入同比基本持平,其收入占比少于20%。按可比口径现金收款计,受考研及留学旺季影响同比+10%。公司预期FY24Q4收入增速为69.2%-71.9%,约12.88-13.08亿元,公司总体收入增速较前三个季度增速更高。 持 续 投 入 致 亏 损 扩 大:FY24Q3公 司 毛 利 率 为64.4%, 同 比-8.0pct,主要原因为收入结构变化,线下业务扩张带来的人力、课程的持续投入以及一对一课程占比的提高;销售费用率73.3%,同比+18.3pct, 系 公 司 暑 期 期 间 积 极 的 业 务 扩 张 所 致 。 研 发 费 用 率15.7%,同比-0.8pct,略有下降;行政费用率16.2%,同比+2.6pct,也同样是业务扩张带来的管理成本的提升。综上,公司FY24Q3Non-GAAP经营利润-4.76亿元,亏损同比、环比均有扩大。 目标价4.4美元,买入评级:公司积极扩展线下教学网点,目前已在全国拥有近一百五十家教学点,但由于积极扩张带来的前期较大投入,新网点尚需爬坡,将使公司利润端短期承压,预期FY24经调整净亏损为11.1亿元。公司业绩会上表示,FY25公司将积极地平衡规模扩张和盈利能力,改善运营效率并实现更好的业务利润率表现。我们预期公司FY25经调整净亏损将明显收窄至2.1亿元,并最快将于FY26实现盈利。我们以12%的折现率和3%的永续增长率为公司估值,维持目标价4.4美元,较昨日收市价有67.3%的上升,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政策监管变动风险、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行业竞争风险 主要财务报表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852) 2522-2101传真:(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数据、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3-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