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十五问
- 重要意义: 36号令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统一化、体系化监管的新时代,标志着以管资本为主的市场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再向前迈进一步。
- 主要修订内容:
- 明确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条件和程序,统一监管规则和标准。
- 细化国有股东通过证交所转让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股份、间接转让股份等不同方式的管理要求。
- 规范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行为。
- 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审批和备案程序。
- 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 规范国有出资企业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行为。
- 明确国有出资企业负责管理的事项目,赋予市级国资委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10%变动的管理权限。
- 亮点和创新点:
- 增设“CS”标识,明确上市公司基本运作规则和股东行为规范。
- 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要求国有股东在转让股份时进行信息披露。
- 明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和备案要求。
- 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和备案程序。
- 完善国有出资企业通过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行为。
02.浅谈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委托代建模式的若干问题
- 委托代建的性质: 委托代建是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的建设模式之一,具有法律性质不明确、制度规则不健全、实务操作不统一等特点。
- 委托代建的特征:
- 根据代建工作的范围不同,可分为纯工程代建、全流程代理代建、代建代运营模式。
- 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相比,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在性质、资质要求、项目相关合同签约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 委托代建的风险点:
- 工程造价管理不规范。
- 工程工期管理不到位。
- 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风险。
- 代建管理团队综合素质不足。
- 业主保留决策权的范围过大。
- 前期工作衔接不顺畅。
- 代建服务费的计价及支付不合理。
- 建设资金的支付方式存在风险。
- 代建奖惩机制不完善。
03.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比较分析
- 股权并购: 通过直接或间接变更用人单位身份,以购买目标公司股权的方式来收购目标公司,对公司经营本身影响不大。
- 资产并购: 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生产线、经营能力、新产品、客户群体等资产,以获得新的生产线、经营能力、新产品、客户群体等,再以购得的资产为主要出资平新设立一家新的公司。
- 两种模式下劳动关系处理的差异:
- 股权并购模式下,员工劳动关系能否平稳过渡是关键问题。
- 资产并购模式下,员工劳动关系能否平稳过渡是重要议题。
- 实务建议:
- 开展详尽的劳动尽职调查。
- 关注地域差异,注意与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确认地方性要求。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劳动关系处理方案。
04.互联网金融监管网贷机构合规观察
- 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监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分散到统一的过程,目前形成了以中央监管部门为主、地方监管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
- 网贷机构监管及合规要点:
- 网贷机构设立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进行备案登记。
- 网贷机构业务需遵守“十三禁”规定,包括禁止自融、禁止资金池、禁止期限错配等。
- 网贷机构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05.企业参与政府主导型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模式困境解读
- 城中村改造的背景: 国家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其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并鼓励多种实施模式。
- 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模式:
- 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项目实施,企业参与改造。
- 企业主导型:企业主导项目实施,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 村集体主导型:村集体主导项目实施,企业参与改造。
- 委托代建模式的政策困境:
- 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
- 企业参与二级开发存在政策障碍。
- 政府采购模式的政策困境:
- 政府采购模式缺乏专门性规定。
- 政府采购模式存在操作风险。
- PPP模式的政策困境:
- PPP模式适用范围有限。
- PPP模式存在融资困难。
- 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企业参与资本合作的政策困境:
- 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企业参与二级开发的政策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