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购买激励措施并且在成员国层面采取财政措施以购买和使用零排放车辆(轻型和重型)以及基础设施发展。 ••为公民和企业降低电动汽车的生产和运营成本 , 包括电力和公共收费价格 :. 1.实施强有力的欧盟产业政策 , 使业务在欧洲更容易和更快 ••修订CO2标签以确保向消费者清晰传达车辆排放和能源使用信息。基于协调的生命周期评估进行标签标注,以标准化并简化欧盟内的激励措施。 ••••••••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和韧性在所有的心脏立法。为欧盟负担得起的汽车制造创造条件 : 解决高成本问题欧洲的劳动力、电力、电动汽车电池制造和监管合规。应用一致的生态系统方法确保敏捷和有竞争力的价值链包括汽车零部件,电池发展和制造、软件发展和半导体。简化获得资金和融资机制的途径。 ••thoroughly审查REDIII要求以加快燃料的去碳化进程。确保能源税指令下所有燃料的燃油税充分反映其化石碳含量。 ••••制定措施 , 鼓励托运人优先考虑零 -排放车辆加快对《清洁车辆指令》的审查,并增加公共采购零排放车辆的强制目标。 ••追求开放贸易政策以支持该行业的去碳化。将自由贸易协定和合作伙伴关系与绿色转型以及行业的竞争力需求相-aligned。制定一项行动计划,利用《关键原材料法》和《净零产业法》确保资源供应并维持竞争力。利用全球门户计划等工具与资源丰富国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采用 “三 3汽车领域监管框架的原则:在最终法规和实施之间提供3年的提前期,适用于汽车和轻型商用车,并为重型车辆提供7年的提前期;仅对新类型的车辆应用新的通用和车辆特定立法,而不要求已经通过类型认证的车辆进行追溯修改,并为所有生产提供10年的逐步淘汰期;在委员会秘书处内建立一个“监管观测站”,以提前评估新提案的一致性。 ••确保欧盟劳动力拥有适当的过渡技能。建立汽车技能学院解决电动汽车维护和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劳动力需求。 2.创造条件实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自主过渡至零排放移动性,涵盖乘用车、厢式车、公共汽车和卡车: ••增强行业参与监管对话。创建汽车业与欧洲委员会之间的正式监管对话机制,确保该领域专家对决策过程的贡献。建立净零行业集团等平台,以确保与行业需求的接轨。 ••为实现 2025 年二氧化碳排放目标的不成比例成本提供紧急解决方案需求停滞用于电池电动汽车 ••上移到2025年对轻型和重型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法规进行审查。评估市场、价值链以及更广泛的框架条件,以确保制造商能够满足脱碳目标同时保持竞争力所需的灵活性。 ••实施现有的数据立法并评估其对汽车行业的影响。20 个现有的欧盟法规管理联网车辆数据共享。这些规定已经允许消费者完全控制自己的数据,并为第三方访问提供了公平和平衡的体系,因此在这个领域不需要任何额外的行业特定立法:所需要的是正确的执行。 ••增加野心为了部署电动汽车(EV)充电网络和氢燃料加注站,重点在于部署兆瓦级充电系统(MCS)充电桩,并确保氢燃料加注站有足够的连续加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