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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经开区扩容:主要特征分析

2024-12-03大公信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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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经开区扩容:主要特征分析

评级南京分部|王景华 2024年12月2日 今年是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40周年。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涪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时隔3年我国国家级经开区迎来扩容,国家级经开区增至233家。 一、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概况 2024年是我国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40周年,截至2024年10月末,我国共有233家国家级经开区。从区域分布上看,东部地区数量较多,江苏、浙江分别为27家和22家,占据全国前两位;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四川等地达到了10家以上;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在10家以下。 国家级经开区在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带动、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商务部公布的《2023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和《2023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情况》,2022年国家级经开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7万亿元,同比增长6.4%;2023年实现财政收入2.7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为2.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9.4%;2022年实际使用外资432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比重为23%;2022年末拥有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683家,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1.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6.5万家。 数据来源:商务部、大公国际整理 二、此次升级国家级经开区的主要特征 (1)政府明确经开区加速建设并扩区,地理位置优越 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花都经开区”):根据《2024年花都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积极推动花都经开区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升级为省重点产业平台”。根据2023年《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事项》,花都经开区规划面积增加3.11平方公里,考虑到对开发区非产业用地、低效用地进行剔除,并优化、整合、平整开发区边界,共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6.65平方公里。同时,花都经开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极核地带,临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北站以及广州国际港三大交通枢纽。 贵溪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贵溪经开区”):2022年经江西省批复同意将原贵溪经开区、铜基地、鹰潭国际陆港、生态科技产业园整合,成立新的贵溪经开区,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同时,根据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贵溪经济开发区等3个开发区扩区调区的函》,同意贵溪经开区扩区调区,批准后面积增至1,991.93公顷。贵溪有“东连江浙、南控瓯闽”的区位特征,鹰雄大道、320国道穿境而过,拥有赣东北地区唯一一个国际陆港—鹰潭国际陆港。 涪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涪陵经开区”):涪陵经开区涵盖涪陵高新区、涪陵综合保税区及龙桥街道部分区域,分为8个区块,总面积20.31平方公里。根据《2024年涪陵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持续推进(涪陵)高新区升建国家高新区”。2024年1月因机构改革,涪陵高新区和涪陵综合保税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涪陵区位于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发展主轴的核心区域,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也是重庆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两大辅枢纽之一;涪陵经开区拥有国家综合保税区、重庆三大枢纽港之一“龙头港”等口岸,园区内铁路、港口码头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齐全。 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沈阳金融经开区”):201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印发的《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健康发展,条件成熟时申请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沈河区政府近年来多次强调“推动金融商贸开发区晋位升级”。沈阳金融经开区作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中国第三个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区,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处于沈阳城市金廊CBD核心地段。 (2)经开区核心主导产业发展突出,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花都经开区:已建成以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以及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临空高科技产业集群;位于核心区的汽车城产业基地园区,拥有总部经济企业17家,是广州市三大总部经济集聚区之一,汽车产业链完整。先后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广州花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贵溪经开区:铜产业是贵溪市的首位产业、主导产业,铜产品全球覆盖率超过80%,产业集聚度达95%以上,是全国最大的铜冶炼、铜加工、铜贸易基地,铜及加工产业集群。2022年,贵溪经开区11家铜企业进入全省民营企业100强,14家企业跻身全省民企制造业百强,8家铜企业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其中超百亿元有2家。2022年,贵溪经开区铜及铜加工产业集群被评为省五星级产业集群、高端线缆线束产业集群被评为三星级产业集群。 涪陵经开区:为重庆主城都市区核心区外的第一个千亿级工业园区,涵盖装备制造、医药制品、新材料、电子信息等四大产业集群。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2023年涪陵经开区创建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3个,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100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90个。2023年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1,272.6亿元,占涪陵区全区的51.5%。对外开放方面,涪陵经开区作为重庆自贸试验区涪陵联动创新区,2023年完成进出口总值140.4亿元,占全区80.9%;实际使用外资2,024万美元,占全区的100%。 沈阳金融经开区:作为沈阳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持续打造“东北区域金融中心”。2021年末,沈阳金融经开区拥有各类金融机构1,838家,汇集了全市65%的中资银行,77%的外资银行和71.6%的保险机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1,100余家;大型法人金融机构及金融机构区域总部82家;金融及相关从业人员达5.7万人;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家。单位面积金融集聚度、业务活跃度和经济贡献度居东北之首。 (3)各项指标排名靠前,发展规划完备,未来发展前景较好 花都经开区:花都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由2017年的418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038亿元,在2020年广东省省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中被评为10家“高质量发展突出的经开区”之一,其中21项指标高于平均水平,优秀指标数居全省第一。花都经开区在现有基础上,在省、市一级政府的支持下,将谋划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涉及光伏、氢能、储能等新质生产力,构建“光伏+储能”融合、绿色发展的光伏储能一体化超级基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万亩千亿大平台。 贵溪经开区:2019年至2021年,贵溪经开区在全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位列省级重点开发区第一,2021年成为全省首个晋级“千亿园区”的省级开发区,列2022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省级开发区第一等次,获评省产业集群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示范园区。根据贵溪经开区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下一步,贵溪经开区将聚焦新型工业化,对标全国一流园区,以国家级铜基新材料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主阵地建设为重点,探索上游冶炼同中下游高端铜、铝材料深加工协同创新发展机制,计划两年内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元,三年内打造2-3家上市公司。 涪陵经开区:未来围绕打造重庆“33618”、涪陵“2349”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轻量化部件、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计划2027年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 沈阳金融经开区:在2024中国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百强榜单中排名第四,金融业增加值、存贷款余额等多项指标位居东北第一,获批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基金试点。下一步,沈阳金融经开区将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打造金融机构集聚高地、金融产品创新高地、金融平台融合高地“三大高地”,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核心区,为振兴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三、国家级经开区的动态管理 此次《复函》第五点强调“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强化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其中“实行动态管理”可能意味着未来国家级经开区“升降级”机制将趋于常态化,强调高质量发展导向。这也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的延续,其中提到“对发展水平滞后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警告和通报,对连续两次考核处于最后5名的,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近年来,甘肃酒泉经开区、宁夏石嘴山经开区等已被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 为了解决东部、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无退出压力的问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提出,连续三年内有两次进入本地区(按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划分)国家级经开区最后5名的纳入降级备选名单,商务部根据两次考核平均得分情况分地区研提降级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自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决定公布起两年内,相关省(区、市)原则上不得推荐省级开发区升级。 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国际,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