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97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6,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方案及履行程序:该计划于2020年11月13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2月9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激励对象名单于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24日进行公示,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2020年12月2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2021年1月12日完成登记工作。
- 调整及回购:2021年3月29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王才拾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7,000股。2023年8月1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李来超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4,000股。
- 解锁条件调整:2021年12月30日,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解锁业绩条件,并于2022年1月18日经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12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解除限售4,965,200股。
- 第二次解锁期:2023年12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
- 禁售期届满: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禁售期将于2023年12月27日届满。
- 解锁条件成就:2022年EBITDA/营业收入不低于10.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2年度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218.79%,高于目标值25%,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28.90%;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6.06%,高于目标值90%。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97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36,9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64%。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28日。
- 上市流通数量:3,636,900股。
- 锁定和转让限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股本结构变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详见公告。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计划安排,并已履行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