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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股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股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能源公告编号:临2021-040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拟参股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先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与宁波北仑工投灵峰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15%、45%、40%股比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展北仑压缩空气集中供气项目建设,并在条件成熟时将投资主体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股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先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热力”)与宁波北仑工投灵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灵峰实业”)、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开发投资”)按15%、45%、40%股比设立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开展北仑压缩空气集中供气项目建设,并在条件成熟时将投资主体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北仑压缩空气集中供气项目拟新建压缩空气管道,即建设一条从北仑电厂起,管径为DN1000的集中供压缩空气管道,沿钱塘江路东侧绿化带向南至黄山路,过黄山路后管道缩径至DN900,供气至申洲公司,管径根据分流情况依次缩径为DN800、DN500、DN400,供气至奇美电子、模具园区及246产业园区。压缩空气主干管总长约14公里,具体管线布置以规划批复路由为准。项目建成后,年售气量约为82440万Nm3。 公司前期委派在北仑区域集中供热业务方面深耕多年,经验丰富的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进行项目对接。合作方在其项目批复中也明确了北仑热力为项目股东之一。为加快推进项目的落地,合资公司由北仑热力先参与组建,之后从公司管理需要出发,在履行完合资公司相应程序后将投资主体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宁波北仑工投灵峰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J4B7Q7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灵江路366号1幢(20-1)2017室法定代表人:何光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695050310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600号1幢A806-1室法定代表人:吴洪波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工程施工,办公用房及厂房出租,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 股权结构: 股东类型 股东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 自然人股东 吴洪波 30.00% 600万元人民币 自然人股东 王红良 26.00% 520万元人民币 自然人股东 戴东霞 23.50% 470万元人民币 自然人股东 毕春晓 20.50% 41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3、股权结构:北仑灵峰实业持股45%,北仑开发投资持股40%,北仑热力持股15%(条件成熟时将投资主体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董监事安排:董事会共设5名董事,北仑灵峰实业推荐2名,其中1名 董事担任董事长;北仑开发投资推荐1名,并担任副董事长;我公司推荐1名; 职工董事1名。监事会共设3名监事。其中,北仑灵峰实业推荐1名,并担任监 事会主席;北仑开发投资推荐1名;职工监事1名。 5、经营层组成:项目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北仑开发投资负责日常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北仑开发投资推荐总经理1名,总经理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6、经营范围:节能业务投资服务;节能环保产品研发、销售;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利用;燃气分布式多联供能源站建设、运营;冷、热、电、蒸汽、工业气体等能源供应及其相关多能互补业务。固废处置;污水处理;大气治理; 土壤修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合资公司有利于拓展业务空间,符合公司打造区域综合能源集成供应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同时也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四、投资风险分析 国家政策导向、市场经济趋势及资源市场变化等因素都将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效益。公司将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