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赛激光”)于2024年1月26日完成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获授权主承销商操作,未利用发行资金进行二级市场回购。公司以7.28元/股的价格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287.50万股,使发行总股数从1,916.6667万股扩大至2,204.166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7,954.1667万股,新增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此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4-021)。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新增发行的287.50万股股票已于2024年1月31日交付至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莱赛激光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晨鸣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账户。其中,国泰君安君享北交所莱赛激光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获配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贝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获配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2023年12月28日起计算。最终发行股数为2,204.1667万股,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383.3333万股(占17.39%),网上投资者获配1,820.8334万股(占82.61%)。2024年1月30日,募集资金已划付至公司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001号)。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特此公告。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