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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机构调研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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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机构调研纪要

调研日期: 2024-10-0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电力、能源物流、燃气、新能源及能源金融等业务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为核心的公司。公司秉持“注重认真、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在国内企业中率先建立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和投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与国内知名企业如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晋能控股集团、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上市以来,广州发展在资本市场中树立了绩优、蓝筹的良好形象,连续23年进行现金分红,年均现金股利占归母净利润比例超过40%,成为上证公用指数、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成份股。公司年度营业收入超379亿元,总资产超580亿元。 活动期间沟通交流的主要内容如下: 问题一:公司明年长协电量签订的情况如何?对明年电价的预测? 截至2024年10月底,2025年度长协电量尚未开始大规模签订。电价受发电成本、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目前合同签订还在前期阶段。 问题二:今年上半年来水不错,公司火电发电量情况以及全年发电预期? 2024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186.00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含光伏发电售电量)177.87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26%和10.24%。公司2024年度财务主要预算指标:营业总收入496.0亿元,火力发电上网电量200.09亿千瓦时,风电、光伏发电售电量合计89.57亿千瓦时,燃气供气量62.89亿立方米,煤炭销售量4,500万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 3〕1990号),广东煤气电容量电价水平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每年每千瓦100元(含税)。市场化燃气机组(非大鹏一期)执行变动成本补偿(192厘/千瓦时)基础上,实行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按照政府测算广东天然气采购价进行阶梯补偿,度电补偿在13.2~75.5厘/千瓦时。 问题四:公司是否会调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目标? 目前部分地区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后收益率有所降低,但未来电力需求仍然会继续上升,公司目前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在投资新能源项目时,一直把电力消纳和电价变化的影响作为重点考虑因素。公司目前运营的新能源项目均在电力消纳较好、电价较高地区,项目总体收益良好。未来,公司投资新的项目,仍将认真开展可行性分析及抗风险分析,坚持效益优先,择优进行投资建设。问题五:LNG二期收益如何?明年效益预计? 今年是LNG二期电厂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年初机组仍需要进行调试。公司通过优化运营策略、利用气电协同的优势,目前项目已基本实现盈亏平衡,今年预计实现小幅盈利。如果明年气价下降,收益弹性将进一步释放。 问题六:能源物流业务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大,但对利润贡献较少,是否考虑进行调整? 能源物流业务主要为公司属下电厂提供煤炭供应保障,为煤电一体化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在保证公司电煤供应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并掌握渠道这一重要资源。目前已建立资源、运输、中转、销售一体化产业链,业务拓展至华北、华东、华中及西南地区,遍布全国18个省市,海外业务涵盖11个国家和地区。多年来,煤炭业务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和现金流,净资产收益率较高。 市国资委设置了相关考核指标,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内在价值的外在体现,近年来通过回购、股权激励、增发、提高分红比例等多种市值管理工具,以及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市值管理工作。 问题八:公司新建电力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投资建设的旺隆气电项目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珠江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已取得核准,将分两期建设,目前正在推进第一期工作,拟先关停2台旧机组,在原址上建设1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问题九:公司城燃业务下游客户结构(居民/工商业占比),顺价情况 如何?自2022年4月起,广州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气源与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每半年调整一次。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24年7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最高限价按4.42元/立方米执行,本次调整执行期至2025年1月19日。截至9月30日,公司天然气销售情况如下: (万立方米) 同比(%) 占比(%)管道燃气及 LNG 销售总量 298,443 40.26 100(一)管道燃气销售量 163,120 36.03 54.66其中:居民与公福用户 31,448 9.54 19.28工业用户 27,342 1.86 16.76商业用户 16,195 15.66 9.93 分销与直供量 88,135 75.00 54.03 (二)LNG 销售量 135,323 45.72 45.34 备注:.居民与公福用户、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分销与直供量占比基数为管道燃气销售量;管道燃气销售量、LNG销售量占比基数为管道燃气及LNG销售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