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投资与社会价值创造
核心概念界定
- ESG投资:在投资流程中纳入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个议题,主要通过七大策略实现:
- 负面筛选法(占比最大,约20万亿美元)
- ESG整合法
- 积极股东法
- 依公约筛选法
- 同类最佳法
- 可持续主题投资法
- 影响力投资(最早由洛克菲勒基金会等推出)
- 社会价值创造(SVC):投资对社会/环境带来的改变,包括:
- 改变被投企业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服务(如医药疫苗、低成本照明设备)
- 改善被投企业的ESG实践(符合不伤害原则,最好达到积极伦理标准)
ESG投资价值链
- 上端:资产所有人(双底线投资人,如养老金、保险公司)
- 中端:资产管理人(基金公司、银行理财等)
- 下端:被投资企业(ESG行为实践者)
ESG投资与社会价值创造的关系
二级市场(主要策略:前六种)
- 负面筛选法:难以创造社会价值,仅剔除不符合价值观的行业/公司
- 同类最佳法:ESG表现优异但难以归因于投资策略本身
- ESG整合法:常因回报驱动但价值创造效果存疑
- 积极股东法:能创造社会价值,通过股东权利影响企业决策(如苹果手机成瘾问题)
- 依公约筛选法/可持续主题投资法:效果类似负面筛选法
一级市场(主要策略:影响力投资)
- 影响力投资:具有积极意图,解决社会痛点(如医疗、教育领域初创公司)
- 特点:资金用途明确(如IFC抗疫社会债券)
- 优势:投后管理深度参与,能创造可度量社会影响力
- 债券一级市场:绿色/社会债券资金投向具有积极社会效益项目
ESG衍生品
- 指数/ETF/期货期权等衍生品需谨慎评估,其标的资产与ESG关联不等于能创造社会价值
研究结论
- ESG投资能否创造社会价值视情况而定,非全称命题
- 仅在特定市场(一级市场)使用特定策略(影响力投资)时才能有效创造社会价值
- 国内ESG投资尚处起步阶段,需建立基于金融/管理学理论的判断逻辑
- 对ESG投资宣称需保持清醒,避免营销语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