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要点解析
SFDR的重要性及目标
《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旨在提高金融产品可持续性方面的透明度,杜绝漂绿行为,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引导投资流向更可持续的活动。其重要性体现在:
- 在产品开发和投资框架中增加对ESG因素的考量
- 扩大投资者对可持续/“绿色”产品的需求
- 成为“绿色”产品开发的框架
- 融入SFDR相关概念,建立健全的可持续投资ESG产品的发展机遇
- 面向欧盟投资者的市场营销
SFDR产品分类
SFDR要求基金经理解释金融产品的分类,包括可持续性目标和投资策略。产品的“绿色”属性越高,可持续性特征就越明显,须披露的内容也越多。具体分类包括:
- 第9条产品(“深绿产品”):以ESG影响力为目标,投资策略以可持续投资为目标
- 第8条产品(“浅绿产品”):倡导ESG,将环境/社会因素(“E/S”) 纳入投资策略
- 第6条产品(“普通产品”):未倡导ESG,未将可持续性纳入投资策略
SFDR信息披露要求
SFDR要求从公司、服务和产品三个层面披露可持续性相关信息。针对金融产品,须披露关键可持续性概念,包括:
- “展示好的一面”: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可持续性指标进行监控,披露产品的可持续性表现
- “避免坏的影响”:披露因投资产生的与可持续性相关的负面外部影响(即主要不利影响)
- 投资“绿色”活动:投资活动与《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一种欧盟分类体系)的一致性
适用范围
在欧盟销售基金产品的欧盟和非欧盟金融机构均需遵守SFDR规定,包括:
- 在欧盟注册的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如私募股权、风险投资、零售基金等)
- 在欧盟之外注册但在欧盟销售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
若未在欧盟销售,机构则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披露以展示金融产品的可持续性目标
披露模板及时间
SFDR披露详细的产品层级披露模板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披露形式包括:
- 先合同信息披露(如招股说明书、私募备忘录)
- 网站(如实体政策、PAI声明和产品披露)
- 定期报告(如基金年报)
普华永道提供的协助
普华永道可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 对SFDR产品分类做出咨询,就产品策略提供建议
- 适当调整产品的环境/社会特征/可持续投资目标,包括可持续性指标和主要不利影响
- 根据SFDR要求,评估整合的准备情况
- 识别与预想产品类别的差距,并制定改进计划
- 制定路线图,明确里程碑和行动计划,确保满足要求
- 将可持续性考量因素纳入现有管治(如投资和风险管理框架)、内部控制和流程中
- 制定或改善现有制度(如尽职调查)
- 根据SFDR的详细模板,进行产品层面的披露,并向投资者汇报
- 进行公司层面的披露(如可持续性风险政策、主要不利影响声明)
- 按需提供培训课程,提升与SFDR要求相关的技能
- 开发数据收集工具并建立收集程序,以获取被投企业的相关信息,满足SFDR要求
SFDR鼓励的可持续性策略
SFDR鼓励基金经理将关键ESG考量因素充分纳入产品设计及投资框架中,并发掘价值创造机会。具体步骤包括:
- 将可持续性纳入金融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中
- 根据SFDR开展披露信息
- 确定可持续性绩效指标
- 明确环境和/或社会目标
- 将尽职调查等纳入投资流程
- 制定可持续投资策略
联系方式
普华永道中国大陆及香港团队与欧盟网络中的SFDR专家紧密合作,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策略支持。联系方式:
- 倪清合伙人,普华永道中国
- 吴美慧合伙人, 普华永道中国香港
- 郑秀梅高级经理,普华永道中国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