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凯龙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并下达了《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73号、财监法[2024]74号、财监法[2024]75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公司所属子公司杭州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古墩路701号的房产,因集体土地政策原因,至今未办妥产权。根据公司与杭州紫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预约转让、租赁协议》中“公司未经杭州紫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将所认购的房产或协议项下之权益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人(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否则,视为公司违约。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条款约定,该房产不能单独出售。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红星美凯龙环球(北京)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的物业,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该房产不能单独出售。 上述两处房产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要求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条件,不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原单位负责人车建兴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世昌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鉴于此次更正事项对2019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故公司就2019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美凯龙公司2019年至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0%、0.81%、2.56%和25.39%;对资产总额的影响分别占公司当期资产总额的1.37%、1.29%、1.31%和1.58%。本次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本次差错更正是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调整,不涉及国际会计准则下的调整。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6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5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股东存续分立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 因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阿里网络持有的248,219,904股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全部由分立后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承继。阿里网络持有的248,219,904股公司A股股份已过户至杭州灏月。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杭州灏月持有公司248,219,904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70%。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属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股东权益未发生变化。 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软件”)的《转让股份计划告知函》,阿里软件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不超过42,527,339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阿里软件通知,阿里软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42,527,339股A股股份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灏月,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8%。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5月25日、2024年7月30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1日、2024年5月24日、2024年7月29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2、红星控股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司法标记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红星控股管理人通知,因红星控股的重整申请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红星控股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向所有前期对红星控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发出《告知函》,要求解除对红星控股名下财产的全部保全措施。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一步查询后获知:截至2024年7月25日,红星控股直接持有公司980,325,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涉及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824,574,159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4.11%。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4年7月26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4年7月25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3、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 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及原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提交的《关于豁免部分自愿性承诺的申请》(以下简称“豁免申请”),申请豁免其前期做出的部分承诺,此外,公司也拟申请豁免部分自愿性承诺。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大股东红星控股、原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以及公司在前期做出的部分自愿性承诺。2024年8月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4年7月13日、2024年8月7日于国内指定媒体和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6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