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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联泰环保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24年9月,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按时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回购价款。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全面完成,公司与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于2023年3月签署的《联泰实业股权转让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联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已按约定回购,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终止。 2、2024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收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汕自然资监(潮阳)[2024]第2号),其认为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非法占地建设污水提升泵站,决定处以6,440元的罚款并责令归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公司已经向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