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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2025年1月,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联泰转债”到期兑付,到期兑付总金额为202,020,100.00元,并于2025年1月23日摘牌(公告编号“2025-004”); (二)2025年3月,公司与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除臭技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等事项签订了《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总合同补充协议之九》,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743.16万元(最终以政府财政部门审定为准,一次性补偿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运营费用以调增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予以补偿,建设期为7个月,运营期自除臭技改工程通过质量验收之次日至2034年7月31日止。 (三)2025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邵阳联泰江北水务有限公司和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与广东绿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邵阳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及黄建勲为该项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2025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与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1.5亿元,公司及黄建勲为该项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2025年3月,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补充协议,调整项目借款的还本计划,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