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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利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格利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从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雪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存在的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存在的对外担保事项 4、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74)。 5、股份回购事项 (1)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股权激励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议案又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数量、价格、总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79万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变更为7886.5万股。 (2)根据《股权激励计划》,鉴于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2024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议案又经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数量、价格、总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55万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变更为7731.5万股。 6、已披露承诺事项 公司无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13)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