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财务数据与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已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并由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报告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确认不存在其他符合定义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发生变动,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股东信息
- 报告不适用优先股股东相关披露,仅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未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导致股东变化。
其他重要事项
季度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已编制,但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报告日期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