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证券简称:光大嘉宝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苏晓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诚保证季度报告中 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99,114,979.45 -78.25 1,219,047,701.44 -6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722,760.94 不适用 -253,076,868.3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6,626,516.40 不适用 -400,411,612.73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98,686,301.92 23.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不适用 -0.17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不适用 -0.1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 不适用 -5.17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3,167,556,171.70 24,724,806,917.04 -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768,806,691.82 5,022,023,601.26 -5.04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9,454.48 -15,873.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331,000.00 -23,705,563.3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259,182.66 27,576,261.41 注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债务重组损益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8,355,191.18 152,867,181.71 注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13,815,394.16 10,014,182.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16,769.74 -626,920.84 合计 154,903,755.46 147,334,744.39 注1:公司向参股的不动产基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资金占用费。注2:公司结转横仓公路1655号物业政府征收补偿收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 -78.25 房地产开发业务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6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不适用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2.28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8,751.90万元相比亏损额度减少15,579.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结转横仓公路1655号政府征收补偿收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07.69万元,与上年同期的-52,864.07万元相比亏损额度减少27,556.38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横仓公路1655号政府征收补偿收益及对权益法核算的不动产基金确认的投资亏损额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41.16万元,与上年同期的-57,003.75万元相比亏损额度减少16,962.5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权益核算的不动产基金确认的投资亏损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81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有法人 211,454,671 14.10 - 无 -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1,678,520 10.78 - 无 -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8,392,781 9.89 - 无 - 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94,540,386 6.30 - 无 -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国有法人 77,559,297 5.17 - 无 -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40,073,475 2.67 - 无 - 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33,654,598 2.24 - 无 - 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9,322,479 1.96 - 无 - 王政兴 境内自然人 18,500,010 1.23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488,160 0.77 - 无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454,671 人民币普通股 211,454,671 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61,678,520 人民币普通股 161,678,520 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392,781 人民币普通股 148,392,781 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94,540,386 人民币普通股 94,540,386 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7,559,297 人民币普通股 77,559,297 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 40,073,475 人民币普通股 40,073,475 上海南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3,654,598 人民币普通股 33,654,598 上海嘉定缘和贸易有限公司 29,322,479 人民币普通股 29,322,479 王政兴 18,500,010 人民币普通股 18,500,0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488,160 人民币普通股 11,488,1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股东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嘉定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股东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属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完成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之事 公司于2023年8月发行了2023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大嘉宝MTN003,债券代码: 102300388.IB),发行金额为6亿元,发行利率为4.48%,发行期限为1+1年(详见公司临2023-050号公告)。2024年8月7日,公司完成了23光大嘉宝MTN003债券的全部回售及本息兑付事项,本息兑付金额合计6.2688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49号公告)。 2、关于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3-059号、2023-061号、2023-067号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3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9亿元(详见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2024年4月11日, 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5%(详见公 司临2024-027号公告)。2024年9月3日,公司发行了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6亿 元,期限为1+1年,发行利率为4.9%(详见公司临2024-053号公告)。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合作方《通知函》之事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资管”)与合作方上海恒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承实业”)于2017年8月就珠海安石宜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石基金”)投资淞虹路项目(即光大安石虹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相关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自珠海安石基金的合伙协议项下的投资起始日起至约定的期限内,在珠海安石基金尚未处分对外投资项目并实现退出的情形下,经恒承实业提前书面通知,安石资管应促使指定第三方按照约定的受让价款受让恒承实业所持有的全部珠海安石基金的份额。恒承实业于2023年9月15日和2024年3月15日分别向安石资管发送了两次《通知函》,要求安石资管履行 相关促使义务,时限至2024年9月17日,同时进一步确认并同意与安石资管继续探讨该项目的物业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