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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2G006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4G006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部分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已交楼。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八、诉讼事项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及恒大集团债务危机影响,中福建材城陆续出现债务逾期、债权人提起诉讼以及固定资产减值等情形,公司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中福建材城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的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福建材城破产重整事项仍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尚待法院裁定受理。 达成生物项目 公司于2019年8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达成生物的全部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达成生物的100%股权,达成生物原实际控制人贾敏对达成生物2019年—2021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达成生物)所有者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作出承诺。2020年4月,经审计达成生物2019年度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金额,贾敏根据协议约定进行了补偿,履行了达成生物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2021年4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贾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变更业绩承诺:达成生物2021-2023年度实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合计不低于5,250万元,如承诺期届满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贾敏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021年6月,为促进南通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新开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达成生物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新兴路2号的土地及建筑物等进行搬迁,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达成生物就搬迁补偿事宜签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拆迁总价款合计7,931.53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收到上述全部拆迁补偿款。2023年6月,综合考虑子公司项目发展需要以及政府投资优惠政策等情况,达成生物与连江县相关政府部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新设达成生物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福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投建新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申请并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等,处于厂房的桩基施工等事项推进阶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达成生物2021-2023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达成生物所有者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合计为-50万元,低于业绩承诺5,300万元,业绩承诺未能完成。鉴于贾敏未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已于2024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2元/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6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03%。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6,010,513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其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于2024年9月27日届满,该部分股份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8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2,631,411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数为32,6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7%。本次回购计划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