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2G006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部分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报告期内,在保交楼的要求下,对符合条件的部分房产陆续进行交付。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4G006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已在保交楼的要求下,对符合条件的部分房产陆续进行交付。 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两个项目涉及的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财务报告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受行业和合作方恒大地产相关情况等影响,中福建材城、中福置业陆续出现债务逾期、债权人提起诉讼以及固定资产减值等情形,致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削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中福建材城进行破产预重整事项;并于2026年3月3日、3月19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中福置业破产清算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福建材城破产预重整申请,及中福置业破产清算申请事项均处于材料审核阶段,尚待法院裁定受理。 达成生物项目 2019年公司收购达成生物,与达成生物原全部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与达成生物原实际控制人贾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贾敏对达成生物2021-2023年度业绩进行承诺,至承诺期届满,达成生物业绩承诺未能完成,贾敏以业绩承诺未能完成系因企业被征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客观原因拒绝全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于2024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公司尚未支付给贾敏的股权款和贾敏供给达成生物的借款无须支付,直接扣抵,同时贾敏需另向公司支付部分现金补偿款。2025年1月贾敏按法院判决结果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 2021年6月,南通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新开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达成生物所在的土地及建筑物等进行搬迁,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7,931.53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因政府征迁等原因,综合考虑项目发展需要,拟规划筹建新厂,新项目后续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开展安排。 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2元/股。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结果的议案》: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77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55%,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6,191,215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于2024年9月27日届满,回购股份数为3,26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9%;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期限于2025年6月27日届满,回购股份数为511.6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可于2025年10月8日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指导择机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亦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安排。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平山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