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福海峡建材城及中福海峡置业项目 中福广场(海峡建材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2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2G006号宗地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酒店办公用地。中福海峡置业项目,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项目用地2014G006号宗地的土地用途已于2018年变更为居住、商业、商务用地。中福广场一期工程3号楼商业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已完成单体验收、室内部分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等。中福海峡置业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因恒大地产方存在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等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且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作为原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保全被告对应的资产,积极主张公司权利。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中福建材城股权转让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恒大地产福州公司限期向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利息、逾期利息等。2023年1月,公司收到恒大地产福州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截至2023年8月,因恒大地产福州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法院已终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恒大地产福州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公司已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2023年7月,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中福置业借贷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中福置业偿还公司借款本金34,705万元及逾期利息,并支付律师费,同时驳回公司要求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代中福置业清偿1.04亿元借款及利息等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提起上诉。2023年9月,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中福建材城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恒大地产福州公司与其所属子公司福清金碧置业有限公司,向中福建材城返还违规收取的购房款75,449,528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等。 达成生物项目 公司于2019年8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达成生物的全部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达成生物的100%股权,达成生物原实际控制人贾敏对达成生物2019年—2021年度的净利润作出承诺。2020年4月,经审计达成生物2019年度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金额,贾敏根据协议约定进行了补偿,履行了达成生物2019年度的业绩补偿义务。2021年4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贾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变更业绩承诺:达成生物2021-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合计不低于5,250万元,如承诺期届满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贾敏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021年6月,为促进南通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新开街道办事处组织对达成生物位于南通市开发区新兴路2号的土地及建筑物等进行搬迁,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达成生物就搬迁补偿事宜签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合同》,拆迁总价款合计7,931.53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收到上述全部拆迁补偿款。2023年6月,综合考虑子公司项目发展需要以及政府投资优惠政策等情况,达成生物与连江县相关政府部门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新设达成生物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福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投建新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申请,处于厂房设计及环境评估等事项推进阶段。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平山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