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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 2、朱斌与大有科融(北京)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8,29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建郡先生;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董事朱斌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文先生;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孙海军先生;公司董事黄海清先生、陈晓天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张树祥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全巍先生。计划自2024年6月22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3)。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5,78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90%,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459,846元。 (二)关于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事项 2024年7月8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收到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4)沪03破625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法院正式受理了上海旭聪实业有限公司对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自裁定日起上海全筑木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4年8月19日,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品室内”),收到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依据案号为(2023)沪03破636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破产。2023年上半年,全品室内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2023年9月,三中院裁定受理对全品室内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3年9月起,全品室内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树祥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