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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筑: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简称:*ST全筑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情况 (1)2023年7月8日,经公司、临时管理人就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事项与联合体磋商,公司、临时管理人与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相关事项与各方进行了约定。2023年7月20日,大有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泽海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向临时管理人账户 支付保证金共计5,000万元。 (2)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全品室内装饰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品公司”)前期接到被申请破产清算的通知。全品公司提出异议,称不同意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全品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申请人梵廊朵装饰设计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廊朵公司”)以被申请人全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三中院申请对全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3年9月7日全品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案号为“(2023)沪03破63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梵廊朵公司对全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下发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确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3)2023年9月16日通知召开“全筑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审议《关于推选“全筑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关于确定“全筑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转股期限的议案》《关于确定“全筑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交易期限的议案》 (4)2023年9月22日,收到债权人上海森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通知书》,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鉴于被申请人全筑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能性,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向三中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朱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睿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朱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睿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