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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宏昌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106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系收购苏州纳斯康迪可辨认净资产增值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股本较期初增长39.55%,主要原因系2023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库存股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中总股本80,008,80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45,000股后的股份数79,06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31,625,52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8,80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1,634,322股。截至报告期末,陆宝宏持有公司股份17,279,976.00股,陆灿持有公司股份2,880,024.00股。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陆宝宏、陆灿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陆宝宏期末限售股数为12,959,982股,陆灿期末限售股数为2,160,018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