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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2025-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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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112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故本公司对2024年3季度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调减销售费用3,650,092.23元,调增营业成本3,650,092.23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7.2%,主要原因系期末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长148.54%,主要原因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较期初减少61.22%,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售苏州纳斯康迪及本期支付租金共同影响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售苏州纳斯康迪可辨认净资产增值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23.46%,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3.62%,主要系当期支付的分配股利偿付利息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创投”)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国资”)、浙江金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义产投”)、杭州浙创鸿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创鸿鹄”)共同投资金华金义智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全体合伙人本次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3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9.82%。 目前已经获得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国资运营公司设立金华金东浙创高质量基金前置报告的批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