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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68.13%,主要系筹集资金流入减少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增加33.42%,主要系本报告期因诉讼案件暂划扣至福田区人民法院账户所致。3、使用权资产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35.81%,系租赁期到期及摊销影响。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33.75%,主要系租赁办公场地装修按期摊销所致。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增加36.56%,主要系商品房抵工程款增加所致。6、应付票据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97.46%,主要系公司开出的票据在本期到期转短期借款所致。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增加52.7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工资延期支付所致。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47.51%,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9、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9.4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入减少,预缴税金减少所致。10、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54.22%,主要系本期销售业务活动减少所致。11、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47.55%,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1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8.57%,系本期内获得的政府补助增加。13、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7.58%,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损益。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06.63%,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41.0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76.14%,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1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104.74%,主要系上年同期内处置广州房产的收益、房屋租赁解除终止确认所致。18、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8.84%,主要系本期收到违约赔偿减少所致。1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6.84%,主要系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5.05%,主要系本期业务活动下降,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95.21%,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投入减少所致。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6.99%,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2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包含公司银行基本户在内的5个银行账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自2024年2月27日起,公司简称由“中装建设”变为“ST中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4)粤03破申547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被申请人中装建设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中装建设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9月15日(含当日)前,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申报、线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向预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