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样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财务信息方面,报告未提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但明确表示适用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报告未提供具体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也未列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并说明不适用相关解释性公告。关于股东信息,报告未提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也未披露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其他提醒事项部分,报告表示无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报告未提供审计意见类型,并附有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9月30日)、合并利润表(2024年1—9月)和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9月),编制单位均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报告由公司负责人吴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麒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胜签字确认,并注明2024年10月3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