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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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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81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 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2,541,944.26元,比期初数减少50.0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电费收入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611,131,823.48元,比期初数增加30.06%,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增加,应收电费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31,226,012.29元,比期初数减少33.79%,其主要原因系九月底煤炭库存量减少所致; (4)存货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17,251,195.10元,比期初数减少56.2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增加耗用燃料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7,870,668.88元,比期初数减少40.3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所属以前年度亏损单位本期盈利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应交税费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51,305,862.33元,比期初数增加193.0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应交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32,590,801.30元,比期初数减少65.9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归还到期债务所致; (8)专项储备202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31,410,965.99元,比期初数增加155.49%,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研发费用2024年1-9月发生数为9,165,266.02元,比上期数减少51.4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研发活动主要集中在四季度开展所致;(2)财务费用2024年1-9月发生数为396,354,404.29元,比上期数增加52.1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项目投产后借款利息费用化及公司贷款规模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1,007,670.20元,比上期数增加80.87%,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所属新能源公司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同比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6,141,841.49元,比上期数减少46.62%,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640,252.43元,比上期数增加601.03%,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处置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利润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205,475,200.57元,比上期数增加38.0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同比增加及燃煤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7)利润总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214,129,625.57元,比上期数增加37.60%,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同比增加及燃煤价格同比下降所致; (8)所得税费用2024年1-9月发生数为286,782,982.70元,比上期数增加37.11%,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9)净利润2024年1-9月发生数为927,346,642.87元,比上期数增加37.75%,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同比增加及燃煤价格同比下降,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1-9月发生数为908,218,649.96元,比上期数增加41.4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同比增加及燃煤价格同比下降,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9,127,992.91元,比上期数减少38.5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所属非全资子公司盈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908,218,649.96元,比上期数增加41.4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1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9,127,992.91元,比上期数减少38.54%,系报告期公司所属非全资子公司盈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基本每股收益2024年1-9月发生数为0.3303元,比上期数增加41.40%,系报告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2024年1-9月 发 生 数 为408,085,781.18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数 增 加97.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属部分光伏公司收到基建期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同比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3,426,503,387.32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21.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燃煤价格下降、采购燃煤现金支出减少等原因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24年1-9月发生数为25,239,110.71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57.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同比增加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2,089,524.62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72.2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所属电厂处置固定资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4年1-9月发生数为66,715,00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6,077,905.00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所属基建单位收到退回款所致;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04,043,635.33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9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投资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7)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2024年1-9月 发 生 数 为223,455.00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数 减 少99.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取得少数股东投资较上期减少所致;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4年1-9月发生数为24,623,115.25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1.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光伏土地租赁款同比减少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53,272,629.75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1.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结合资金状况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等原因所致;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156,751,175.57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12.1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向金融机构新增借款同比减少及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等原因所致; (11)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4年1-9月发生数为450,264,963.94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69.3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等原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局面稳定,2024年三季度完成发电量115.6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09.37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7.4%、27.13%。预计四季度湖北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望同比增加,发电态势保持良好。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70万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十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农行十堰车城支行170万元长期借款和工行竹溪支行1,8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4.报告期内,经公开招投标,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将其长源电力青山热电脱硫末端废水处理改造EPC项目交由公司关联方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水务)实施,项目中标金额为1,6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青山热电脱硫末端废水处理改造EPC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报告期内,青山公司与国能水务签署了《青山热电脱硫末端废水处理改造EPC施工总承包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长源电力青山热电脱硫末端废水处理改造EPC项目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正常工作调动,王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王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郑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郑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9月11日、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071、075)。 6.报告期内,为有效解决公司所属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二期扩建项目(2×35万千瓦)投产后水路来煤转运需求增加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沙市煤炭储配中心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荆州公司购买关联方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沙市煤炭储配中心部分资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9,041